蒋建湘
- 作品数:48 被引量:495H指数:13
-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认缴登记资本制下债权人利益的均衡保护被引量:20
- 2015年
- 在认缴登记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担保功能的丧失、认缴登记制对债权的阻碍以及股东自治权利扩张对债权人利益的挤占,使得对债权人利益进行均衡保护成为必需。其具体方式包括:强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降低公司资产信息不对称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和加强公司对债权人社会责任的承担。
- 蒋建湘李依伦
- 关键词:债权人利益
- 治理理念下的柔性监管论被引量:64
- 2013年
- 在任何缺乏国家监管的社会里,所有的人都会理l生地得出结论:一个社会将处于永无休止的混乱状态。①因此,国家监管是国家治理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在现代社会,国家监管主要就是国家的代表者政府的监管,它是为了矫正市场失灵和克服市场缺陷而由政府相关主体依法对市场经济活动及其相关社会问题进行监督和规制的活动。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政府监管的内涵必然随着治理理念的变化而变化。在当今社会,“治理”已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统治的代名词,它具有“统治”一词缺乏的重过程、注重相对方主体地位以及强调协调和互动等优点,已成为国际社会亲睐的“时髦词语”。有学者赞叹道:“如果说治理是一种权力,那它表现为一种柔性且有节制的权力。”
- 蒋建湘李沫
- 关键词: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活动政府监管社会问题
- 从《公司法》探讨行使股东知情权与保护商业秘密的界限被引量:2
- 2011年
- 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为了保护股东的权利,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都赋予了股东知情权。而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有些内容可能会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了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的泄露,造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损害,平衡股东知情权和公司的商业秘密、确定股东知情权和商业秘密的界限时,应坚持"保护股东知情权为主,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为辅"的原则。
- 李璐珂蒋建湘
- 关键词:公司法股东知情权商业秘密
- 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法的形式缺陷及完善
- 2019年
- 金融活动日益频繁,对于金融活动秩序与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凭证诈骗罪作为维护金融秩序与安全的具体罪名之一,必须充分发挥其积极价值。但是,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立法上的形式缺陷,为了避免由此而限制该罪名积极价值的发挥,应该从立法角度对此予以完善,既要确保罪状表述的清晰、准确、具体,又要兼顾条文表述的繁简适当。
- 李伟峰蒋建湘
- 关键词:金融凭证诈骗罪罪状法定刑
-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员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构建被引量:23
- 2016年
- 员工持股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形式。为推进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需要明确规定国企员工持股主体的类型、持股者尤其是持股会的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确保员工股权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确保员工股权的行使效果;通过建立灵活的股权退出机制、提供政策优惠、保护持股员工权益等方式对国企员工持股参与予以激励。
- 蒋建湘
- 关键词: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主体资格
- 公司诉讼研究
- 公司诉讼是指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公司具体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引发的一类特殊民事诉讼。公司诉讼在起诉条件、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起诉期间、证明责任、诉讼结果归属及判决效力等方面与一般的民事诉讼都有所区别。因此,我国...
- 蒋建湘
- 关键词:公司诉讼民事诉讼
- 文献传递
- 论公司章程在党组织参与国企治理中的作用被引量:18
- 2017年
- 从国企治理本质看,公司章程在党组织参与国企治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不过,我国国企公司章程在党组织参与治理中的作用一直没有受到重视,有必要通过立法对其予以突出。党组织对国企治理的参与,关键在于正当和有效。由公司章程对党组织参与国企治理的范围和程度进行界定,此为党组织参与治理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同时,为实现党组织参与治理的有效,公司章程还需要对党组织参与治理进行约束与提供保障。
- 蒋建湘李依伦
- 关键词:国企公司章程
- 注重特色 讲究实效 深入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被引量:3
- 1999年
- 蒋建湘徐建军
- 关键词: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改革
- 国企利润分配、公司治理及改进被引量:1
- 2013年
- 利润分配对于国企公司治理的改善不明显,但这并不意味着利润分配同国企的公司治理无关,在我国政策和立法已明确国企向国家分配利润且分配比例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国企的公司治理必须相应地改进,否则,内部人的利润转移行为可能使公司治理恶化并导致利润总额的下降。基于此,我国国企公司治理的改善应以防控内部人转移利润为核心,包括建立社会化的董事会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以及强化出资人代表防控利润转移的职责。
- 蒋建湘
- 关键词:利润分配利润转移公司治理
- 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被引量:109
- 2010年
- 企业社会责任最初以道德责任的形式出现,后来,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发展为法律责任和软法责任,并同道德责任并存。由于法律责任能够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因而法律责任化后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便变得非常确定。当然,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责任化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扩大法律责任化的范围。有时,软法可以借助其特有的提倡性规范促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但由于缺少了国家强制力的推行,因而软法化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总体上变得不确定。这时有必要引入司法能动主义,且从广义上看,司法化也属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应有之义。
- 蒋建湘
-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司法能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