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坤
- 作品数:11 被引量:48H指数:3
-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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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伤害案件可准许公诉机关撤诉被引量:1
- 2007年
- 【裁判要旨】故意轻伤害案件公诉至法院后,被告人、被害人双方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公诉机关要求撤回起诉的、如满足一定条件,人民法院可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号一审:(2004)长刑初字第24号【案情】被告人顾旭一家同被害人俞政一家系邻居,两家多次因故发生纠纷,顾旭遂产生报复念头,2003年2月11日下午5时许。
- 李长坤杨惠新
- 关键词:公诉机关撤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资源
- 恍骗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构成要件
- 2022年
- 【裁判要旨】恍骗交易操纵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利益的行为。对于案发前涉案股票已经抛售的,一般应以实际成交差额作为违法所得数额;尚未抛售的,以操纵行为对股票价格已不存在明显影响作为时间节点,核定违法所得数额。
- 李长坤
- 关键词:股票价格证券交易价格裁判要旨交易操纵构成要件
- 论“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
- 2013年
- 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主体中“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一直存有争议.特别是2010年12月“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川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图扩大对“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之后,由于对《意见》相关内容的理解并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对受委派从事公务人员的把握尺度不一.本文将从两个方面探讨这一问题。
- 李长坤
- 关键词:公务人员委派法律若干问题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主体司法实践
- 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界定——兼论对没收程序司法解释第6条的理解被引量:12
- 2017年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涉案财物处理程序,该程序的正确适用牵涉到对《刑法》第64条刑事涉案财物的范围、处理原则与基本概念的理解。刑事涉案财物的范围包括违法所得、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违禁品,在处理时应当遵循相当性原则与经济原则。本文对违法所得是否包括一般违法所得与违纪所得、认定违法所得是采用纯利法还是毛利法、违法所得收益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方式、被害人合法财产的界定、供犯罪所用及本人财物的理解、违禁品的概念及分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 李长坤
- 关键词:违法所得本人财物违禁品没收程序
- 死刑案刑事和解之感性与理性被引量:23
- 2009年
- 死刑案件中刑事和解的适用不仅在理论层面存在着的"公平正义"之争,而且在实践层面也因为缺乏操作规范和裁量标准而引发"花钱买刑"、"同罪异罚"的质疑,需要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加以深入研究。死刑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能体现实践中刑事和解所具有的广泛社会价值与法律价值,一定程度上是对刑事司法实践做法加以规范与正名的过程,也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本质要求,有利于"保留死刑,慎用死刑"政策的贯彻,其效力不是为了消灭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而是定位于量刑时从轻考虑的情节。
- 游伟唐震余剑李长坤
- 关键词:刑事和解死刑适用
- 区分信用卡诈骗既遂、未遂的标准被引量:2
- 2008年
- 区分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未遂标准不能与诈骗罪等传统财产犯罪相脱离,仅以造成信用卡管理秩序受侵害这一非物质性结果即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既遂并不妥当;在全案区分主从犯的情况下,并不存在其中部分被告人既不定主犯也不定从犯的余地与空间。
- 李长坤沈崎
- 关键词:未遂标准既遂财产犯罪非物质性主从犯
- 泄露内部信息罪中泄露对象的层级限定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名的选择性适用——被告人王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 2016年
- 【案情简介】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王某。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6日,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公司)启动收购美国安德森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并于2013年1月初组织人员赴美商讨收购事项。被告人王某作为通源石油公司股东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受邀一同参与洽谈收购,并因此获知上述内幕信息。嗣后,王某将该信息分别泄露给刘某、屠某。
- 李长坤
- 关键词:泄露内幕信息内部信息被告人内幕交易层级
- 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既、未遂数额
- 2007年
- 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如果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系信用卡的非真实持有人,应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系冒用他人信用卡;被告人的行为部分既遂、部分未遂,不应将既遂数额与未遂数额累加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应视具体情况采用既遂吸收未遂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处理。
- 李长坤
-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减轻处罚财产犯罪轻刑国际信用卡
- 一审对违法所得财物未判决的纠正路径被引量:1
- 2021年
- 【裁判要旨】刑事判决主文应当重视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作出处理。实践中,一审未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判决处理的情形时有发生,二审对此类情形的处理并不一致。有的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增加相应判项,有的先行维持原判并告知一审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 李长坤张亚男
- 关键词:审判监督程序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判决主文违法所得裁判要旨
- 骗取银行资金及其下游犯罪的定性
- 2020年
- 【裁判要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担保等方式欺骗金融机构签订虚假合同,进而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应当根据骗取资金的性质,区分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骗取的资金系信贷资金的,不论发放贷款方式如何,均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的资金系金融机构因购买理财产品等支付的非信贷资金的,由于损失并非因发放信贷资金造成,故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与合同作骗罪对应的下游犯罪分别为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下游犯罪人明知系犯罪所得但对具体来源缺乏明确认识时,应当根据犯罪所得实际对应的上游犯罪区分认定为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李长坤张亚男
- 关键词: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洗钱罪上游犯罪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