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刚
- 作品数:4 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立足中国国情完整准确地界定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被引量:1
- 2001年
- 在政府采购法的起草过程中,如何界定其适用范围成为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争议较大。一些同志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有的认为应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公共部门的采购;有的则主张工程采购不宜纳入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即使纳入也不宜过大,而仅限于建筑物和构筑物;还有的意见是所有国有企业的采购都不应纳入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 李绍刚徐国乔
-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行为
-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实践检验
- 2008年
-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
- 杨敏李绍刚徐国乔肖雪峰
-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 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原则 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目标
- 2002年
- 《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政府采购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目标。一、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政府采购法发生法律效力的范围,通俗地讲。
- 杨敏李绍刚徐国乔
-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 入世与财政法制建设
- 2002年
- 李绍刚
- 关键词:入世财政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