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
- 作品数:24 被引量:113H指数:5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农业科学更多>>
- 论国际法对国际社会作为整体而应承担的义务被引量:2
- 2005年
-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有关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对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所承担的义务”(Obliga-tions erga omnes)的概念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目前,这方面的国际法规则还处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之中。该类规则以维护国际社会的整体共同利益为基础,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组成国际社会的所有国际法主体。
- 李毅
- 关键词:国际强行法国际法国际社会
- 宪政涵义探源
- 2011年
- 宪政涵义三个层面中宪政理念层面是指以正义的宪法运行政治的一种思想,其中,正义的宪法应以人权为目的,以限制政府权力为必要条件,以法治为实施途径,以违宪审查为重要保障;宪政制度层面是指宪政理念的制度化;宪政实践层面则是指宪政制度的落实。宪政虽有三个层面,但在一般意义上,宪政一词的运用主要指贯穿着宪政理念的宪政制度的落实状态。
- 李卫刚李毅王丛虎
- 关键词:宪政
- 营养型栽培基质-NSR研究与开发
- 翟永功冯保华常智杰王英典李毅赵长琦王春城李志丹李俊全司瑞新陈彩霞刘恺次向明于淼张秋颖薛鹏王芳
- 设施农业的生产在大中城市及郊区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在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果蔬、花卉、特种经济植物,林木种苗快速繁育与生产等方面发展规模越来越大。设施农业的核心技术是无土栽培,栽培基质是无土栽培的物质基础。由于无土栽培的特殊性...
- 关键词:
- 关键词:栽培基质无土栽培设施农业
- 监狱服刑人员感恩干预研究
- 本研究主要通过感恩干预的方法,提高监狱服刑人员的感恩水平,从而提高其主观幸福感,期待最终能降低其攻击性。主要的实验方法分为实验和团体咨询两种方法。实验组的干预方法是,让服刑人员每天写3件感恩的事,实验持续30天。在实验期...
- 李毅
- 关键词:服刑人员主观幸福感监狱管理
- WTO其他缔约方对华特别保障措施的本质特征与应对被引量:1
- 2007年
- 中国入世时作出了有关特别保障措施的承诺,近年来,WTO其他成员方针对中国产品的进口制订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立法和启动调查乃至实施限制措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对华特别保障措施的不合理性及相应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其单向性、歧视性、模糊性、程序的简易性等若干方面,应在对此有清楚地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求防范于未然。
- 李毅孙占利
- 关键词:特别保障措施市场扰乱
- 特殊国际习惯法刍论被引量:5
- 2005年
- 对于特殊国际习惯法,国内文献目前殊少论及。有关国际法学者的学说理论和司法判例,一再确认了特殊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存在。相对于一般国际习惯法规则而言,特殊国际习惯法在概念、成因、条件、效力范围、举证责任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
- 李毅
- 关键词:国际习惯法效力范围举证义务
- 论预防性自卫与反国际恐怖主义被引量:4
- 2008年
- 《联合国宪章》生效以前传统的国际习惯法理论承认在符合严格限制条件的前提下的预防性自卫。但是,《联合国宪章》生效后,对于《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是否绝对地禁止预防性自卫,国际社会尚未达成一致。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发动的恐怖袭击,如果达到可以被视为针对受害国的"武力攻击"的程度,则受害国可以行使自卫的权利。但是,如果受害国决定对国际恐怖组织的支持国实施预防性的武力自卫,则必须纳入到安理会的运作机制之下。
- 李毅潘国平
- 关键词:联合国宪章国际恐怖主义先发制人
- 试析国际法理论中的批判法学派被引量:1
- 2005年
- 国际法批判法学派是晚近出现的国际法理论,该学派的主要特征是对当代国际法理论的所持的批判立场,他们通过解构传统的国际法理论,特别指出了其中所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和矛盾。他们特别注重权力和政策的重要作用,认为国际法律概念反映了特定的权力关系。他们还主张由于不存在普遍意义的基本国际法规范,应对并无共同基础的国际法规则分别加以考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李毅
- 关键词:主权自由主义不确定性
- 论公法视野下行政诉讼与宪政的良性互动
- 2011年
- 公法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宪政。在公法的视野下可以通过对立法权、行政权进行规制等多种方式实现宪政,行政诉讼就是这多种方式中的一种,而且是一种较为稳妥的逐步推进的方式。行政诉讼遵循着公法的规律,保护救济公民的合法权益,监督控制着行政权的行使。从行政诉讼到宪政,按宪政的要求来推进行政诉讼,在二者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式发展,这对构建公法共同体,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规制是十分有益的。
- 李卫刚姚国建李毅
- 关键词:行政诉讼宪政良性互动
- 试析我国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外资准入问题被引量:4
- 2013年
-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在我国的发展十分迅速。"支付宝事件"以国家金融安全和外资准入限制为理由的去外资模式引发了人们对我国在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外资准入问题的关注。在国际条约层面,参考中国银联与VISA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之争的"美国诉中国电子支付服务相关措施案"的裁决,可以认为在第三方支付的"商业存在"方面,我国承担了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提供者以市场准入的义务,但是可以有资质条件方面的限制。而在国内立法层面,主管部门对于金融服务领域限制外资目前仅有寥寥数语的的原则性规定,而并无具体细则。在实际操作层面,一些存在外资协议控制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牌照,说明这一领域对外资的大门并未关闭。在可预见的将来,主管当局对于第三方支付可能采取有条件地积极干预,在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考量之下实施渐进式开放的策略。
- 李毅李卫刚
-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VIE模式市场准入跨境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