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晓鹏
- 作品数:15 被引量:16H指数:2
- 供职机构: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违反预约合同的民事责任
- 2013年
- 在我国现有的合同法领域中,预约合同的有关问题,尤其是违反预约合同的民事责任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等,仍没有得到系统性的规定。本文中,笔者对损害赔偿的总体范围和具体内容、已约定或未约定违约金情形下预约违约责任该如何处理以及定金的性质、定金的数额等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推进预约合同相关问题的研究。
- 文晓鹏王霞
- 关键词: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 论继续履行在预约合同中的适用被引量:3
- 2013年
- 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是当事人对未来交易的事先安排。在市场经济高速流转的背景下,预约合同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活动当中,但是对违反预约合同的民事责任就没有得到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众多专家学者对该责任的承担方式观点各异,基于此,笔者结合现有学说对继续履行能否成为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予以论述,以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 文晓鹏王霞
- 关键词:预约合同违约责任
- 论基准时之失权效性质
- 2014年
- 判决的既判力又被称为实质的确定力,以什么时点上确定的作为诉讼标的之权利和法律关系对后诉产生影响是认定这种"确定力"的范围和作用的关键,所以,基准时的概念被引入并且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因不同的诉讼标的理论既判力的遮断效的范围不同,因此在区分遮断效与失权效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新旧诉讼标的理论下基准时之失权效的既判力效果和确定判决效果两种性质。
- 文晓鹏李晓禄
- 关键词:诉讼标的理论
- 论预约合同被引量:2
- 2013年
- 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是当事人对未来交易的大致规划。理论上我国承认这个概念,但是对预约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缺乏明确、详尽的规定。立法的不完善导致了人们对于预约合同的界定、理论基础、制度价值以及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性质等诸多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使得预约合同纠纷的处理成为司法工作的难点。基于此,分析预约合同涉及的有关问题,以期推进预约合同制度理论与实务的发展。
- 文晓鹏
- 关键词:预约合同归责原则
- 论妨害公务罪之合法抗辩
- 2013年
- 妨害公务罪的成立以公务行为的合法性为前提,即行为人不能阻碍、妨害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是对于不当的公务行为,行为人是否可以拒绝,即是否享有防卫权尚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研究有关妨害公务罪合法抗辩的内容。这些内容应该包括:行为人对一般瑕疵的公务行为是不能行使防卫权,对无效公务行为可以行使防卫权;对无效公务行为行使防卫权一般只能适用于存在明显、重大违法并且在公务人员使用暴力的场合;一般情形下,行为人只能采取不作为的方式进行防卫;防卫权具有权利属性而不具有义务属性;在紧急状态时公民不宜行使防卫权。
- 梅象华文晓鹏
- 关键词:防卫权刑法适用
- 论妨害公务罪之公务行为被引量:2
- 2014年
- 从公务行为的效力、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和公务行为合法性的认定三个方面分析妨害公务罪的公务行为。公务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应从法律实质和法律形式两方面进行认定,不可偏废其一,既要强调实体合法,又要重视程序合法;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应由法院站在行为时的立场进行认定,并且在特定情形下赋予相对人认定公务行为合法性的权利。
- 文晓鹏梅象华
- 关键词:妨害公务罪公务行为效力合法性
- 控权论——行政法的生命价值被引量:5
- 2013年
- 行政法学作为自成体系、独立的部门法学,必定具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只有深入行政法的核心地带,深入行政法的历史深处,我们才能发现作为行政法精神内核的理论基础。同时,探讨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在众多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中,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是三个最具影响的基本理论。基于对行政体系的特性及行政权力的本性的认识,控权论无疑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更具有积极的意义。
- 文晓鹏刘鉴
- 关键词:控权论自由裁量权行政立法市民社会
- 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被引量:1
- 2013年
-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一直都是民法学界的争论的焦点,至今无法达成共识。阐述当前存在的关于预约合同法律效力的四种学说观点:"必须磋商说""应当缔约说""区分说"和"视为本约说",综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的司法解释及法院在实务中对预约合同的实际操作,主张采纳"应当缔约说",并对其他三种学说进行评价,进一步论证"应当缔约说"具有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 文晓鹏李翠芬
- 关键词:预约合同法律效力
- 论妨害公务罪之公务:以公务行为的合法性为研究视角
- 公务行为合法性应从法律实质和法律形式两方面来进行判断,不可偏废其一,既强调实体合法,又重视程序合法。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在妨害公务罪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行为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前提和基础,对正确界定本罪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意义...
- 文晓鹏
- 关键词:妨害公务罪公务行为合法性法律规定
- 文献传递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选择权研究
- 2016年
-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赋予涉诉当事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符合法主体性原则、私权自治原则、程序主体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在我国,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的行使还面临许多问题,有关立法也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的重构提出了具体建议。
- 文晓鹏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私权自治当事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