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燕
- 作品数:20 被引量:16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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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宋代优恤老年军人政策探析被引量:1
- 2018年
- 宋代兵农分离,老年军人往往承受着严峻的生存压力,为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加强中央集权,宋政府尤为重视优恤老年军人。退居剩员、降充小分、补授添差不厘务官、归农、放停是宋代优恤老年军人的常用方式。退居剩员、降充小分、补授添差不厘务官的老年军人可继续享受一定的俸禄。归农可使征召而来的老年军人摆脱兵役的束缚,放停则可免除老年配军的劳役和老年逃军的刑事处罚,这对老年军人的生活均具有积极影响。不过,上述优恤政策在普及范围、年龄划分、实施效果方面均有一定的局限性,能够享受俸禄的老年军人的人数非常有限,多数人仍需要自谋生路。事实上,无论实行何种军事制度,都无法回避军人的养老问题。宋代重视老弱军人安置问题的意识与观念,对于当下军人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仍有启示价值。宋代老年军人优恤政策的弊病、不足,对完善当下军人的养老保障制度也有镜鉴作用。在构建军人养老保障制度时,既要着眼于军人的特殊性,又要高瞻远瞩,建立有效的防弊机制,防止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惠而不实。此外,还应建立合理、畅通的财政体制,保障财政收支平衡,这是军人养老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养老保障制度
- 宋代对高龄罪犯的刑律减免
- 2015年
- 宋代在法制建设中遵循优待高年的宗旨,七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量刑定罪和刑事处罚方面均享有较大的优免权。年龄越大的老人,享受刑律优免权的范围越广。为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宋政府对高龄老人的诉讼资格做出严格的限制,同时加大对高龄老人利用刑律减免权故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审查高龄老人的年龄,这有力地保障了高龄老人刑律优免权的落实。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刑律
- 宋代救济鳏寡独老的管理机构及职能
- 2018年
- 三司、司农寺、户部及御史台是宋代中央管理救济鳏寡孤老事务的具体机构,其中三司负责赏赐鳏寡独老事宜,司农寺管理恤养钱米。元丰改制后,户部取代三司及司农寺,负责救济政策的制定与救济钱米的调配。御史台负责监察监司、监督救济政策的落实。路级监察机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及提举常平司对地方州县的救济工作具有指挥权与监察权。地方州县作为基层管理组织,既要负责救济对象的统计、验证,也要筹措救济费用、修建救济机构、改进中央救济政策。宋代各级救济管理机构组成了分工明确、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为救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救济户部
- 宋代赏赐高年政策述论被引量:1
- 2017年
- 宋代朝廷赏赐高年的年龄标准因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从七十岁到百岁不等。赏赐内容丰富多变,不仅有粟帛、米麦、钱币,还有官爵、章服、师号、封号等。安放先帝御容、南郊礼、明堂礼及庆寿礼是宋代赏赐高年的主要时机。宋代赏赐高年政策在实践中得到较好贯彻,但也存在虚报年龄、地方州县奉行不力、城乡失衡等弊病。尽管宋代赏赐高年政策已呈现出明显的制度化趋势,但能够享受到赏赐的人数仍十分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高年老人的晚年生活。不过,它有助于尊老、养老社会风气的形成和传播,有利于维持社会伦理秩序与政治秩序的稳定。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赏赐孝文化伦理政治
- 薛福成经济思想中的民本主义倾向
- 2004年
- 机器殖财养民说、导民生财说、为民理财说和海外殖民说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薛福成的主要经济学说 ,具有明显的民本主义倾向。其中所蕴含的民本主义倾向呈现了两个特点 :“民”的内涵的扩大化和“养民”手段的多样化。
- 马晓燕李驰
- 关键词:经济思想
- 宋代官员退休的条件与形式
- 2018年
- 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是宋代官员退休的两个主要条件,七十岁是官员致仕的法定年龄,若患病可提前申请退休。对于政绩突出的官员,可突破七十岁的限制。老年官员到达致仕年龄,或者身体无法正常任职,需主动申请退休。若贪恋权势,不主动申请致仕,政府将勒令其退休。被勒令退休的官员,将不再享受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官员致仕养老
- 20世纪以来中国两宋养老问题研究述评
- 2016年
- 宋代养老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之一,学术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总体看来,20世纪以来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宋代养老政策、宋代恤老机构、宋代养老礼仪、宋代养老风俗等问题。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宋代养老问题的独立性与整体性研究,重视养老政策实际运作过程,扩展养老制度的研究范围,在研究资料上需要重视石刻、碑铭等出土文献。
- 马晓燕
- 关键词:养老制度养老政策
- 宋代不孝行为及地方官员的应对——以真德秀为中心
- 2021年
- 弃养、侮辱、控告、虐待甚至谋杀祖父母、父母,是宋代社会较为常见的不孝行为。南宋名儒真德秀在处理、应对不孝行为时,除诉诸法律手段外,更多地运用劝谕、奖励孝行的方式。借助劝谕榜文,向民众传布孝养思想,是真德秀推行教化、砥砺风俗的重要手段。通过榜文的发布,使“孝”这一道德准则从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内化为一种观念、习惯。真德秀对割肉疗亲行为的奖励,更多的是基于对民间不孝现象的不满,希望通过扬“善”抑制不孝行为的发生,但并无法感化不孝子孙,反而使民众的孝养行为趋于异化。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不孝真德秀
- 老人之老:宋代养老制度探析被引量:2
- 2018年
- 与前代相比,宋代养老制度更加完备,鳏寡独老救助制度、官员致仕制度及家庭养老的保障制度均得到完善,同时新增老年士人、老年军士、老年僧道、老年归正人优恤制度。在养老方式上突破了传统的赏赐及致仕养老的限制,实现救助政策的制度化,新增闲职养老这一新方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形成多元的养老方式。在鳏寡独老的救助、官员养老及家庭养老的运行上,政府介入的程度较前代更为深入。宋代养老制度不仅有助于社会尊老、养老风气的形成,而且为部分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对社会秩序及政治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宋代养老制度也存在养老人数有限、养老经费不足、人治因素较为突出及地区失衡等局限性。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养老制度政治秩序社会秩序
- 宋代致仕官员的养老生活
- 2019年
- 宋代官员致仕后,可根据经济实力和个人喜好选择居住地点,或定居在京师及周边,或留居在任官之地,或返回乡里。家境优裕的致仕官员多在宅院修建私家园林,美化居所;财力不足、缺少营生的致仕官员迫于经济压力租房居住,寄居寺院也是其选择之一。在社会交往方面,老年致仕官员往往以居住地为核心,通过会社的形式建立社交网络。从繁忙的政务中解脱出来后,官员的老年文化生活、休闲生活更为丰富多彩,著书立说仍是其普遍选择。同时,笃信宗教、游山玩水也是宋代致仕官员休闲生活的重要内容。
- 马晓燕
- 关键词:宋代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