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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璐

作品数:3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合同
  • 2篇预付
  • 2篇条款
  • 2篇消费合同
  • 2篇效力
  • 2篇效力认定
  • 1篇刑事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司法活动
  • 1篇预付款
  • 1篇制裁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处理
  • 1篇司法活动
  • 1篇亲属
  • 1篇委托合同
  • 1篇美容
  • 1篇民事
  • 1篇民事制裁
  • 1篇近亲属

机构

  • 3篇上海市第二中...

作者

  • 3篇郑璐
  • 2篇熊燕
  • 1篇徐子良
  • 1篇李丽丽

传媒

  • 2篇人民司法
  • 1篇企业与法

年份

  • 1篇2013
  • 2篇2012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预付式服务消费合同中“余款不退”条款的效力认定——孙某与上海A美容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2年
【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A美容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 2010年7月18日,孙某与A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本协议期限自2010年7月18日起至2011年1月18日止:孙某选择A公司提供的价值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100.000元的尊贵疗程,所有项目疗程单价按85折从卡内扣:如孙某未按计划及进程表接受A公司提供的服务,经A公司善意提醒,
郑璐熊燕
关键词:合同纠纷案效力认定消费合同美容
预付式服务消费合同中余款不退条款的效力认定被引量:2
2012年
正【裁判要旨】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余款不退此类格式条款如果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分配上明显失衡,应当被认定无效。同时,消费者一旦与经营者缔结合同,也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郑璐熊燕
关键词: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服务合同预付款
对以“捞人”为目的所付报酬的处理
2013年
【裁判要旨】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为嫌犯的利益委托他人办理法律事务,如果约定以该嫌犯可能得到的不同的司法处理结果作为委托人是否支付报酬或者支付报酬多少之条件的,该委托合同内容无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为减轻、免除嫌犯的处罚,给付受托人钱款用以"打点"、"搞定"办案人员,干扰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动,该钱款应属于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依法应当予以收缴。
徐子良郑璐李丽丽
关键词:刑事司法活动近亲属委托合同司法处理风险代理民事制裁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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