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显
- 作品数:29 被引量:140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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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刑事错案与口供证据规则被引量:2
- 2014年
- 刑事错案范围的界定必须考虑到对被判刑人的权利保障,因此无罪错判有罪和轻罪错判重罪的案件才属于应当纠正的错案。错案的发生与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密切相关,导致刑讯逼供的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形成的口供中心主义的证明机制。对待口供证据应持理性态度,不应抛弃口供证据,但应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限制口供的运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口供任意性规则、口供排除规则以及口供补强规则,可以规范口供证据的使用。
- 赵培显
- 关键词:错案
-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生成机理与优化
- 2024年
-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和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助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作用,本文对其生成机理及优化路径作些探讨。
- 赵培显白秀峰
- 关键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法律
- 我国强制措施制度的进步与发展被引量:2
- 2012年
- 修改后刑诉法对我国强制措施制度作出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要求,平衡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价值目的,体现了人文关怀,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强制措施,需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规定,矫正强制措施异化现象,促进强制措施法律功能的实现,明确权力与责任,慎用强制措施,探索灵活多样的强制措施执行方式。
- 樊崇义赵培显
- 关键词:法律性质人权保障惩罚犯罪宽严相济
- 集体议事机制在检察办案中的功能定位与完善被引量:4
- 2018年
- 集体议事机制是汇集专家学者攻克疑难杂案的一种工作方式。检察机关的集体议事机制主要包括"小会诊"检察官联席会议和"大会诊"检察委员会议事机制,该机制有助于凝聚集体智慧,克服办案"孤岛效应",但也存在着司法亲历不足、弱化个人责任的倾向。从根本上来说,检察机关议事机制与检察官独立办案并不相悖,集体议事机制下检察官办案仍应相对独立,同时也应当强调检察官办案责任的独立兑现。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要求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重塑检察官与"小会诊""大会诊"之间的关系,在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前置过滤功能的同时,也应当发挥"小会诊""大会诊"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功能,坚持"谁决定、谁负责,谁改变、谁负责",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独立承担机制。问责并非司法责任制的终极目的,还应健全检察官办案职业保障机制,问责与豁免不可跛行。
- 赵培显李思远
- 关键词:议事机制
- 涉案企业合规长效机制路径探析——立法激励、单位犯罪限缩及信息披露模式提倡
- 2023年
-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经试点运行多年,实践中积累了经验,形成了基本范式,也发现了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办案人员对涉案企业合规的理解认识还不深刻,对涉案企业合规的能力准备还不充足,行业部门对涉案企业合规相关指引较少或不细,以及涉案企业合规在个人和单位刑事处遇减让等方面的刑法逻辑未充分理顺等。建议立法确立企业合规的激励机制,促事后合规为事前主动合规,企业建立了有效合规,在面临处罚时,可以予以刑罚、行政的减让,从而激励企业主动合规。
- 赵培显胡公枢
- 关键词:单位犯罪刑事处遇减让激励机制
- 证人出庭作证的困境与出路——基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分析
- 2014年
- 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证人普遍不出庭的困境,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证人人身保护制度、证人作证经济补偿制度、证人强制到庭制度以及拒绝作证的制裁制度,从积极鼓励与消极制裁两个方面来促使证人出庭。然而,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过于原则化的规定,使得新增规定的操作性不足,导致新法实施之初证人不出庭的局面并未得到较大改变。解决证人不出庭的困局,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补充,从而为司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导。
- 赵培显
- 关键词:证人出庭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酌定不起诉中被害人权利的完善——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引
- 2010年
- 酌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其免予提起公诉的刑事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倾向,使得酌定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实现。而恢复性司法注重被害人参与刑事司法过程,并关注被害人权利的实现,因此,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可以完善当前我国酌定不起诉过程中被害人权利的种种不足,从而使被害人更加充分地参与到诉讼中,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
- 赵培显林龙
- 关键词:酌定不起诉恢复性司法被害人权利
- 公诉人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合理性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6年2月23日稿)第23条第1项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由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这表明公诉人行使公诉权能的同时,也...
- 赵培显
- 文献传递
- 刑事错案中的口供问题及对策被引量:9
- 2014年
- 研究刑事错案,离不开对错案范围的界定,错案范围的界定必须考虑到对被判刑人的权利保障,因此无罪错判有罪和轻罪错判重罪的案件才属于应当纠正的错案。刑事错案发生与口供密不可分,刑事错案往往伴随着口供的收集与运用问题,表现为取供手段上的刑讯逼供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口供中心主义的证据审查机制。防范刑事错案,除了遏制刑讯逼供之外,更应注重证据审查机制的转变。确立客观性证据审查机制是解决刑事错案中口供问题的有效路径。
- 赵培显
- 关键词:错案口供刑讯逼供
- 应建立取保候审自动解除制度
- 2018年
- 取保候审既是诉讼阶段受追诉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具有权利属性,又是受制于决定机关的决定权,具有权力属性,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是取保候审制度科学运行所必须遵循的价值准则。然而,当前的取保候审制度设计过于注重诉讼保障功能,忽视人权保障,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取保候审超期未解除现象。这种现象看似没有危害,实质上对被取保候审人权利造成了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为了解决取保候审超期未解除问题,应当回归取保候审诉讼保障与人权保护的双重价值取向,构建取保候审自动解除制度,以期对纠正取保候审不当适用有所裨益。
- 苏志强赵培显
- 关键词:取保候审制度诉讼阶段权利属性保障人权权力属性惩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