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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军

作品数:3 被引量:9H指数:2
供职机构: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裁量
  • 1篇行政裁量权
  • 1篇优先购买权
  • 1篇社会管理
  • 1篇社会管理创新
  • 1篇审查
  • 1篇同意权
  • 1篇企业
  • 1篇企业股权
  • 1篇企业股权转让
  • 1篇权利
  • 1篇转让
  • 1篇外资
  • 1篇外资并购
  • 1篇外资并购安全...
  • 1篇公民
  • 1篇公民权
  • 1篇公民权利
  • 1篇购买权

机构

  • 3篇华中师范大学

作者

  • 3篇田玉军
  • 2篇陈业宏
  • 1篇黄媛媛

传媒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学习与实践

年份

  • 3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裁量权的限定与控制被引量:1
2013年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行政裁量权是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核心。为防止裁量权的滥用、误用和消极使用,应当取消审查主体等等不必要的裁量,限定和建构对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的裁量,加强人大常委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对并购安全审查机关的控制。明确联席会议的固定组成机关,细化"国家安全"、"控制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形"的裁量标准,构建裁量公开机制、民众参与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保证裁量正义。
陈业宏田玉军黄媛媛
关键词: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行政裁量权
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被引量:2
2013年
本文分析提出将未经行政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或未生效合同均不妥当,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实行有选择性的行政审批制。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中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应仅适用于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且对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应坚持股东转让股权须经他方一致同意,不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中有关"视为同意转让"的规定,并应对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则加以完善;将侵害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均不合理,应将其认定为效力未定合同。
陈业宏田玉军
关键词:股权转让同意权优先购买权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研究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法治化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大报告社会管理创新格局中明确提出“法治保障”的命题。根据法治的基本要求,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不仅要求社会管理创新法律制度本身是良好的法律,即从形式上...
田玉军
关键词:社会管理公民权利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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