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劲敏
- 作品数:15 被引量:27H指数:3
- 供职机构:嘉应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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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性司法的构建基础及在中国的实践价值被引量:1
- 2008年
- 恢复性司法是指犯罪人与受害人及受犯罪影响的其他人,在调解人的帮助下,共同参与解决由犯罪造成的问题的一个司法过程。它具有主体广泛性、参与自愿性、目标正义性以及运作模式多样性等特点。恢复性司法的构建有着深厚的理念基础、哲学基础以及法学基础。恢复性司法是中国儒家"仁"的传统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选择,是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充分展示。
- 廖劲敏
-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刑事司法犯罪人被害人
- 关于超期羁押问题的理性检视被引量:2
- 2007年
- 超期羁押作为当前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顽症,已经引起社会各界最广泛的关注,学术界也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对于当前我国的超期羁押问题,应首先对其社会危害性进行系统的分析,同时还应对当前我国超期羁押的产生根源展开探讨,进而对构建超期羁押纠防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有效地遏制超期羁押。
- 廖劲敏
- 关键词: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效性探究被引量:2
- 2008年
-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的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应对该制度实效性的制约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强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效性可考虑从完善任职条件、规范监督程序、加强监督意见的效力以及借鉴域外司法制度等方面入手。
- 廖劲敏
-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机关实效性
- 缓刑实施的现状、成因与对策——以广东省梅州市缓刑实践为视角被引量:2
- 2013年
- 当前,我国缓刑适用数量呈上升趋势,但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却十分被动,公众对社区矫正仍心存疑虑,缓刑犯对社区矫正的接受程度也颇显随意。其主要原因为法律认识存在偏差、矫正机构角色定位不明、矫正机构执行不力及监督主体力量薄弱等。对此本文建议,我国有必要建立缓刑考察官制度,创设被害方商业保险体系,搭建新型科技平台,推动社区矫正的效能转化,推行缓刑考验期折抵制度。
- 廖劲敏巫光清
- 关键词:缓刑社区矫正
- 期待可能性之中国式解读
- 2013年
-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行为人客观上有无选择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从中国语境的角度,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契合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主题,彰显中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期待可能性理论注重对人性的关怀,对常理的考量,这种价值取向与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如出一辙。我国刑法理论中虽无明确的"期待可能性"的范式表达,但在我国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中却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本内涵。
- 廖劲敏
- 关键词:期待可能性中国刑法行为人和谐社会人权保障
- 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的公民参与——以广东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为例
- 司法民主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它要求公民参与司法,并通过这种参与来达到监督、制约司法的目的。公民参与司法,是指公民依照法定方式参与司法权的运作,对司法处分的结果产生影响,从而使司法权的运作效果更符合社会正义的活动。 ...
- 廖劲敏
- 关键词:司法民主公民参与人民监督员制度
- 刑罚轻缓化的实践范式及其价值蕴涵被引量:5
- 2008年
- 刑罚轻缓化是指在刑事立法上建立轻刑化的刑罚体系,刑事司法上尽量适用轻刑和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刑罚改革趋势。作为世界性刑法改革运动的一大主题,刑罚轻缓化主要体现为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三种实践范式。推行刑罚轻缓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和彰显刑法的谦抑性价值,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还有利于提高犯罪人的改造质量。
- 廖劲敏
- 关键词:刑罚轻缓化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
-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完善——以广东省的检察实践为视角
- 2006年
- 人民监督员制度顺应了公民参与司法的潮流,是检察机关自主创新的一项司法改革。该制度实施两年多来成效初显,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应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该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建议通过明确司法独立与人民监督的辩证关系,推动该制度立法的跟进和到位,以及加强该制度的实效性等方面,来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 廖劲敏
-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机关
- 我国社区矫正对象人身危险性评估探究被引量:6
- 2009年
- 人身危险性评估是指对犯罪人再犯可能性的有无及其大小所作的推测,它在我国社区矫正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与国外科学的社区矫正危险评估体系相比,我国社区矫正对象的危险评估,仍然存在评估标准不明确、评估机构不专业、评估方法不全面以及评估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缺陷。构建我国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评估体系,可以选择以下四个路径进行:第一,设置社区矫正危险评估委员会;第二,编制再犯预测量表;第三,实施动态的、全方位的评估;第四,建立社区矫正前的人格调查制度。
- 廖劲敏
- 关键词:社区矫正人身危险性
- “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刑法思考——以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为分析视角被引量:3
- 2008年
- 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对"从事公务"、"国家机关"范围、"委派"以及"准国家工作人员"等问题进行探讨。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完善相关立法,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明确相关概念;其二,明确界定标准;其三,明确"委派"的涵义;其四,明确"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
- 廖劲敏
- 关键词:刑法从事公务国家机关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