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博
- 作品数:29 被引量:84H指数:6
- 供职机构:沈阳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辽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从法律视角看电视媒介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
- 2014年
- 文章主要分析了电视媒体对食品监督的重要性,并从法律视角提出了电视媒介在监督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
- 周海博王袭浩
- 关键词:食品安全媒介监督法律视角看电视电视媒体电视媒介
- 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问题研究
- 2015年
-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的财务问题愈来愈为政府与债权人所关注。企业财务问题弊端百出,假账、坏账、黑账屡禁不止,归结原因形态各异,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即在于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存在桎梏,如何提升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已然成为当下企业财务制度构建不可回避的课题。如何从法律制度完善与健全入手,针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建议,是今后会计理论亟待提上日程的课题。
- 周海博毛少华
- 关键词:会计从业人员法律对策
- 媒体视域下商人责任的法律边界被引量:1
- 2015年
-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新闻媒介的视角深邃,关注的焦点日趋多元而专业。在任何国家,人们对商人的认知均有异于自然人主体,追逐最大利润、实现财富积累是其"永恒的标签"。如何调整商人之行为,确立有别于普通民事责任的商事责任,是各国新闻媒介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问题。新闻媒介视域中,商人责任边界这一命题,内涵隽永,不同学科领域定位迥异。商人应当担负多大范围的责任,
- 周海博商丽娟
- 关键词:商事责任法律边界视域经济全球一体化媒体自然人主体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重构被引量:17
- 2010年
-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通过股权转让的同意条款和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则。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则构成股权转让限制的第二道防线,属于实质规则。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借鉴域外国家先进立法经验,设立专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进行了规范,修正和完善了旧《公司法》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明确"同等条件"内容,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已然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 周海博
- 关键词:人合性股东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论——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 自从德国商人和商法学者创造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即以其自身独特的魅力和极强的生命力,迅速蔓延至世界各个角落,为众多投资者所采用,各国也纷纷立法将其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畴。时至今日,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当今世...
- 周海博
- 股权转让论
- 股权转让制度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是介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之间的一种公司形态,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特征。如何通过公司法上的制度安排,既保障股东股权自由转让的权利得以实现,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本质,又...
- 周海博
- 关键词:资合性人合性股权转让
- 文献传递网络资源链接
- 浅议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 2010年
- 2002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法学界、保险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学界的视角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介绍和评析、我国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建构等方面。本文中,笔者主要针对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内涵、存在的必要生等方面进行阐释。
- 苏轩周海博
- 关键词:董事责任保险
- 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建构
- 2010年
- 2002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法学界、保险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学界的视角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介绍和评析、我国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建构等方面。本文中,笔者主要针对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内涵及制度构建等方面进行阐释。
- 苏轩周海博
- 关键词:董事责任保险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重构被引量:8
- 2010年
-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通过股权转让的同意条款和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则。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则构成股权转让限制的第二道防线,属于实质规则。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法》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加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明确"同等条件"内容,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已然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 周海博
- 关键词:人合性股东优先购买权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制度重构
- 2015年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规则主要有自由主义模式、限制主义模式、折中主义模式等三种立法例,基于信赖关系校正、股权自身独特属性要求、公司人格维系等诸种原因,我国公司立法应当采纳折中主义模式作为构建路径。在具体规则构建中,应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应当受到限制,同时赋予公司章程以自治性,保证其他股东必要的知情权与"同等条件"下的购买权。另外,还应对其他股东的恶意行为予以必要规制,并增设"归一性"股权转让条款等。
- 周海博商丽娟
- 关键词:股权转让人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