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陈城
- 作品数:79 被引量:426H指数:12
-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医药卫生更多>>
- 终末期医疗中患者的事前指示和自己决定权的范围被引量:1
- 2020年
- 随着人工延命技术的发展,有关终末期医疗中人工延命装置的控制、终止(尊严死)的问题开始成为讨论的热点。纵观世界各国的制度,主要存在"自我决定模式""最佳利益模式"以及"治疗义务界限模式"三种解决模式。其中,以患者的事前指示为核心的"自我决定模式"是基轴。但其范围是否包括患者推定的意思表示这点尚不明确。同时在不具有事前指示或者患者不具有意思决定能力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我决定模式"来应对十分困难,因此有必要通过"最佳利益模式"和"治疗义务界限模式"对其进行补充,并且需要通过制定指导方针来预先保障恰当的手续。
- 甲斐克則胡子昕(译)储陈城
- 关键词:尊严死
- 我国刑法学理论中不应当再使用“客观处罚条件”
- 2023年
- 当前我国刑法学界似乎对德日学说中的客观处罚条件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解,客观处罚条件原本是为扩大刑罚处罚,其产生之初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背反责任主义的嫌疑。在我国刑事立法“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模式下,只有造成一定程度危害社会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完全可以将所谓的“客观处罚条件”还原为构成要件内容,并受责任原则的限定,无需借助这一备受争议的概念来理解现行刑法中的某些规定。
- 李阜蒙储陈城
- 关键词:客观处罚条件构成要件
- 行踪轨迹的刑法保护:法益、标准与数量认定
- 2023年
- 目前的司法实务对侵犯行踪轨迹行为的入罪认定存在着内涵模糊与外延不清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未能充分论证行踪轨迹的法益归属且缺乏判断标准。基于对公民信息自决权的保护,刑法应当规制侵犯公民行踪轨迹的行为,且实质化地理解知情同意原则这一出罪理由。行踪轨迹的认定应以“可识别性”的实时动态位置信息为核心特征。行踪轨迹的数量计算,宜先用概括定量法划分需要讨论行踪轨迹数量的个案范围,再兼采时间认定法、人数认定法具体认定行踪轨迹数量,同时考量行为人获取行踪轨迹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 储陈城王凡
- 关键词:刑法保护法益可识别性
- 知识产权案件高撤调率与赔偿模式的畸形逻辑分析
- 2011年
- 现行法律规定的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模式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而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存在大量的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的现象。高调解率和高撤诉率并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与生俱来的独有现象,而是现有法律维权方式不力的无奈之举,在权利人无法证明因侵权所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前提下,权利人最经济、快捷的获得赔偿的途径就是调解和撤诉,但同样,这对于侵权人来说也是最经济的。
- 储陈城冉振龙
- 关键词:知识产权赔偿模式调解撤诉
- 医疗过失刑法体系的构建——以日本医事刑法为参照被引量:1
- 2017年
- 医患关系的解决需要合理的医事法作为支撑,而作为规制医生医疗行为重要规范的医事刑法,其地位更是不言而喻。构建合理的以医疗过失为核心的医事刑法体系,既能够达到规范医疗行为的目的,又能够防止刑法的过度介入,而造成萎缩医疗。日本作为医事刑法极度发达的国家,其医事刑法的形成和理论体系的构建,能够为我国医事刑法的发展和成熟提供重要的参照标准。
- 储陈城
- 关键词:医疗过失医患关系
- 人工智能时代刑法归责的走向——以过失的归责间隙为中心的讨论被引量:65
- 2018年
- 随着全面的人工智能时代即将到来,刑法作为回顾性法律,也需要对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提前性展望。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复杂性、裁量的独立性和行为自控性等特点,使得现实中会出现人工智能因过失导致的法益侵害,存在无法归责的空白地带。对此归责上的间隙,目前理论上形成了"机器人刑法"与"传统刑法修正"两套应对方案。机器人刑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防止技术发展的萎缩,但是在刑法的主体、刑罚正当化和自由意志等方面备受质疑。而传统刑法修正,虽然会保留刑法的本来面貌,但是会导致出现刑法介入过失犯的范围过宽的局面。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风险,社会应当在保障技术发展的长远目标的基础上,限缩过失犯的成立,保持刑法的最后手段性。
- 储陈城
- 关键词:人工智能过失犯
- 世界的东亚及其中的中国和日本
- 2017年
-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技术的快速变革,西方近代所确立的资本主义生存方式正在受到冲击。全球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西方近代所确立的区域一体化逐渐出现动摇的现时代,东亚地区应担当历史的使命,寻求有效应对全球化的对策。在东亚能够现实地发挥功能的国际法秩序的基础上,中国和日本宜通力合作,缔造和平、繁荣的东亚区域一体化组织。这无疑会为保障东亚的和平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 西原春夫储陈城刘明全
- 关键词:资本主义
- 虚假诉讼罪的法益关系与司法适用被引量:4
- 2020年
- 虚假诉讼罪的法益关系界定不妥当,会导致实务界在本罪具体适用上存在矛盾和分歧。本罪所规定的司法秩序法益与公民个人法益之间并非等同并列,而是呈现出主次之分的关系。虚假诉讼罪应当是以保护公民个人法益为中心,兼顾司法秩序的罪名。以此为基础,本罪具体适用过程中,在实质解释行为是否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为所引发的结果是否能够被评价为"妨害司法秩序"及"严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以个人法益受侵害情况为核心判断标准。
- 储陈城王晶晶
- 关键词:个人法益
- “只有被告人供述”案件司法证明的谬误与厘清被引量:4
- 2020年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之目的,在于改善司法机关依赖口供定罪的现状,从而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保障人权的基本目标。但是实践中不仅存在仅凭口供定罪的情形,还存在通过异化口供形式或者形式化口供补强,以规避第55条约束的现象。异化的口供形式,本质上仍然是“被告人供述”;形式化的口供补强规则,是以“被告人供述”为中心形成虚假印证。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根本目标,应当对第55条进行实质解释,既不能通过异化口供来定案,也不能进行形式化口供补强,将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换言之,应当不断降低口供在司法证明中的证明力,积极寻找其他客观性证据,并结合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从而达到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才是《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合理适用。
- 储陈城刘睿
- 关键词:被告人供述口供补强规则排除合理怀疑
- 刑法立法向法益保护原则的体系性回归被引量:5
- 2018年
- 无论是中国、德国抑或是日本都进入到刑事立法的活跃期。在风险社会的刺激下,三国的刑事立法都出现了脱离法益保护原则的迹象。这些迹象总体来说,表现为积极的一般预防化、法益保护的早期化(法益的抽象化)和刑事立法象征化倾向。这些倾向显然为进一步扩张刑法势力添加了注脚,亦埋下了伏笔。防止刑法过度扩张侵蚀公民的基本自由,必须要让刑事立法回归法益保护原则。而由于法益概念的可塑造性、范围的模糊性和宪法关联的孱弱性,致使法益保护原则的确立需要体系性扶持。这需要在学理上将法益概念唯人格属性化,法益保护原则反向类型化,框定法益保护的基本范围。在规范上,寻找法益保护原则的宪法关联,保障法益保护的基本能力。进而通过比例原则的适用审查刑法立法的正当性。
- 储陈城
- 关键词:刑事立法法益宪法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