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何娜娜

作品数:4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沈阳工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证成
  • 2篇人权
  • 2篇权利
  • 2篇权利主体
  • 2篇儿童
  • 2篇儿童权利
  • 1篇硬法
  • 1篇人权理论
  • 1篇软法
  • 1篇软法之治

机构

  • 3篇沈阳工业大学

作者

  • 3篇何娜娜
  • 2篇张杨

传媒

  • 1篇行政与法
  • 1篇长春教育学院...

年份

  • 1篇2016
  • 2篇2014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社区治理中的软法问题研究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民政部门提出“社区建设”这一理念之后,国内各领域的学者纷纷开始研究城市的社区治理,尤其是在政治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学这些学科领域研究成果较为突出。在法学领域对社区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硬法的制定与完善...
何娜娜
关键词:软法之治软法硬法
文献传递
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人权理论上的证成与限度被引量:1
2014年
西方学者对于儿童是否可以拥有权利的理性反思最初是在人权维度上展开的,他们一般依据人权的论证逻辑来论证儿童是人,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就应该享有人之为人的权利,儿童权利乃是一种不可剥夺的道德权利。无可否认,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人权理论上的证成对于发掘儿童的内在价值,认真对待儿童权利,丰富人权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种论证过于简单和粗糙,其存在着对于人权理论中“人”的含义的重大误解,缺失对儿童这一群体特殊性的关注及其对儿童权利认识的有限性和不充分性等问题。
张杨何娜娜
关键词:儿童权利权利主体人权证成
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人权理论上的证成与限度被引量:2
2014年
西方学者对于儿童是否可以拥有权利的理性反思最初是在人权维度上展开的,他们依据人权的论证逻辑来论证儿童是人,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就应该享有人之为人的权利,儿童权利乃是一种不可剥夺的道德权利。无可否认,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人权理论上的证成对于发掘儿童的内在价值、认真对待儿童权利、丰富人权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种论证过于简单和粗糙,其存在着对于人权理论中"人"的含义的重大误解,缺失对儿童这一群体特殊性的关注及其对儿童权利认识的有限性和不充分性等问题。
张杨何娜娜
关键词:儿童权利权利主体人权理论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