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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笑冰

作品数:19 被引量:267H指数:9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4篇经济管理

主题

  • 9篇地理标志
  • 4篇地理标志保护
  • 4篇商标
  • 3篇原产地名称
  • 2篇正当
  • 2篇正当竞争
  • 2篇商标保护
  • 2篇商标法
  • 2篇谈判
  • 2篇竞争法
  • 2篇法律
  • 2篇法律保护
  • 2篇不正当竞争
  • 2篇不正当竞争法
  • 1篇对等
  • 1篇对等原则
  • 1篇信息不对称
  • 1篇知识产权
  • 1篇欧盟
  • 1篇权利

机构

  • 9篇山东大学
  • 1篇厦门大学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9篇王笑冰
  • 1篇林秀芹
  • 1篇万怡挺

传媒

  • 4篇电子知识产权
  • 2篇法学研究
  • 2篇知识产权
  • 1篇厦门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15
  • 1篇2012
  • 1篇2010
  • 1篇2007
  • 3篇2006
  • 1篇2005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关联性要素与地理标志法的构造被引量:64
2015年
产品与产地的关联性是地理标志的核心要素,其重要性好比独创性之于作品、新颖性之于专利、显著性之于商标,是构建地理标志独立理论的基础。对于关联性要素存在主、客观两种理解,分别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等一般法保护和专门法保护的理念基础。主、客观关联性塑造了不同的地理标志概念,其各自构建的地理标志制度在适用产品范围、产地划定、关联性证明、专家审查、监控和保护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体现了地理标志保护公、私权之分野和不同政策取向。我国存在地理标志保护多重立法,其地理标志定义逻辑混乱,制度设计扭曲,彼此缺乏配合支持。应根据关联性要素并结合我国的政策导向进行制度重构,整合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专门法,删除商标法之地理标志定义中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之表述,采取专门法保护为主、商标法保护为辅,彼此协调共存的模式。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选择的几个问题被引量:41
2007年
关于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选择,在我国实务界乃至学界都存在严重的分歧和争论,大体而言,主要就是商标保护模式和专门立法模式之争。这两种模式到底孰优孰劣,笔者认为不宜作出简单化的判断。本文主要就地理标志保护模式选择的几个相关问题作一探讨,不打算对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最终抉择作结论性的论证。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
真正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与我国地理标志统一立法被引量:1
2023年
真正的地理标志是独立类型的智力成果,其本质是产品类别而非商业标记,其制度是产品保护制度而非标记保护规则。地理标志的稀缺性、非工业性和公共属性均为产品类别特性,其溢价效应、传统文化技艺保护和地方发展帮扶功能均通过产品保护实现。真正地理标志制度在名称通用化、声誉属性、保护范围以及与商标的关系等方面均遵循产品法理逻辑,在职权归口、表达形式、确权审查、执法监管乃至域外效力方面的规则机制均以产品合规性监管为核心,属于公法范畴。产品保护与标记保护在实定法中的折中调和是国际实力政治妥协的结果。不论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商标保护还是综合性立法保护,根据制度的属性导向,可分为产品保护模式、商业标记模式和混合模式。我国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应采产品保护模式,在质量治理体系下把现行专门制度整合为专门法,并将地理标志从私法中剥离出来,使地理标志商标保护退出产品领域并回归商业标记制度。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和对策被引量:25
2006年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商部门商标保护和质检部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两种保护机制的冲突和重叠,二是国内外市场上大量不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行为对我国地理标志声誉及相关产业的消极影响。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保护
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的立场和对策被引量:13
2010年
目前地理标志在我国的使用实际效果有限,政府对地理标志使用的推广起着主导性作用,结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市场的现状来看,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各有利弊。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应当坚持主权原则,在地理标志扩大保护的前提下支持多边注册体系谈判,并注意保持我国与外国权利义务的对等。为了配合我国参与相关地理标志谈判,应完善地理标志国内保护。
王笑冰万怡挺
关键词:地理标志WTO
时间在先,权利在先?——论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被引量:8
2006年
地理标志与商标部属于工商业标记,都具有表示产品来源的功能,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重要性的日益凸现,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冲突日益成为各国国内法和国际知识产权界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权利国际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内法
地理标志的经济分析被引量:44
2005年
地理标志的经济分析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信息经济学分析。这种分析表明,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就是要确保地理标志传达产品质量、特征或者声誉之信息渠道的功能,同时还具有保护生产者投资和地区文化传统的功能。二是关于地理标志对产品增值效益和地理标志自身成本的分析。三是对地理标志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分析,以论证公共或准公共机构的干预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营销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王笑冰
关键词:地理标志信息不对称俱乐部产品法律保护商标保护资本收益
中国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比较研究——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为视角被引量:40
2012年
正在进行的《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谈判是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化的重要契机,也为反思我国地理标志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我国和欧盟地理标志制度在立法体系上的差异表现在保护模式的选择、立法宗旨与政策导向、不同制度的配合衔接等方面;在具体制度上的差异表现在适用范围及地理标志定义、注册程序的设计、第三国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保护范围等方面。中欧地理标志制度的差异,主要源自双方的地理标志理念和消费者认知的不同。中欧在进行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时,必须统筹兼顾双方的立法和实践,以对等原则和主权原则为基础,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王笑冰林秀芹
关键词:地理标志对等原则主权原则
法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被引量:52
2006年
法国给予了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强有力的控制和保护,为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南欧国家所仿效。在法国法的影响下,南欧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这些国家.地理标志,特别是原产地名称被作为集体权利受到保护.这种集体权利被视为国家遗产,属于该地理区域的全体生产者,不因该名称不再使用而消失;第二,原产地名称表明了产品来源,包括与来源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的联系,原产地名称不仅表明了产品的来源,而且还代表了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和其他特点;第三,这些国家以专门立法的形式来保护地理标志,并设立了保护和监控原产名称的专门机构。
王笑冰
关键词:法律保护地理标志法国法原产地名称国家遗产集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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