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1日至23日,在日本镰仓召开了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后期帝制中国的法·社会·文化——日美研究者间的对话“(Law,Society,and Culture in Late Impe-riad China:A Dialogue between American and Jananese Scholars)研讨会的动因始于美国历史学家黄宗智教授(PlriliP·C·C·Huang)的提议,因其自1993年起对以滋贺秀三教授为代表的日本学者在明清法制史领域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批判,此后双方相继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针锋相对地进行了讨论,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1996年秋,日美一批在这个领域颇有造诣的学者会聚一堂,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论战。事隔两载有余,这场跨国界的“对话”依然余波未息,其指向的已不仅是围绕明清民事法秩序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上的交流,而是如何来把握、比较不同社会性格的方法上的反省。本文的目的谨就论战双方的基本观点以及所争论的问题作一个大致的梳理,并试图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对这场争论进行初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