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臣忠
- 作品数:16 被引量:13H指数:2
- 供职机构:四川文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刑法干预群体性事件之必要性探讨
- 2014年
-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刑法是否介入干预成为一个敏感和难以抉择的问题,这种犹豫直接影响了刑法功能的实现。刑法对涉罪群体性事件进行干预,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是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需要,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刑法正当性的价值意蕴。
- 岳臣忠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刑法干预
- 论死刑酌定从轻情节的范围
- 2013年
- 死刑酌定从轻情节是指能够有效阻却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酌定从轻情节,除法定从轻情节以外,酌定从轻情节应该在死刑案件的量刑中充分发挥作用,达到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死刑酌定从轻情节主要包括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和被告人平时表现等方面,除此之外,被告人身份、民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生理状况等也属于酌定从轻情节的范围。
- 岳臣忠
- 关键词:死刑案件酌定从轻情节
- 理性死刑观的构建被引量:2
- 2009年
- 以理性的视角看待死刑问题,从理性情感以及死刑的立法、适用和执行全方位构建死刑观的理性大厦,有助于解决旷日持久的死刑存废之争,为死刑的未来命运勾画出清晰的路径。
- 岳臣忠
- 关键词:死刑观存废
- 犯罪论的范畴体系被引量:1
- 2014年
- 基于范畴论和目的论之融合而构造的犯罪论范畴体系是一个立体而非平面的体系。其内部纵向由低到高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中心范畴三个层次构成,基石范畴是存在于中心范畴之中的作用起点;横向是由肇始于基石范畴的若干中心范畴所组成。整个范畴体系的作用机理是按照先纵向作用后横向运行的规则运作的,这符合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主张,是对德日三阶层论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 岳臣忠
- 关键词:犯罪论
- 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被引量:1
- 2003年
- 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的理解,存在着理论和实践上的分歧。本文认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应该严格限制在刑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宜作扩张理解,即只能由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副经理构成。
- 岳臣忠
- 关键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犯罪主体刑法董事副经理公司法
- 刑法视域下的群体性事件研究综述被引量:2
- 2014年
- 在群体性事件中因人群大量聚集极易伴生聚众型犯罪、侵犯财产和伤害人身的犯罪以及其他犯罪,刑法学从群体性事件概念、类型、特征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考察,为关于群体性事件的刑事政策的制定,刑法规制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的设定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司法实务提供理论和实证上的支持,最终为群体性事件的理性、规范和法治处置做出应有的贡献。
- 岳臣忠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 死刑民意的辨析
- 2013年
- 死刑民意在死刑演进的道路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所具有的不完整性、非理性和变动性使我们既要重视死刑民意又要防止滥用死刑民意。
- 岳臣忠
- 关键词:死刑民意
- 关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若干问题
- 2002年
-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它与职务犯罪——受贿罪有着本质的区别。本文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客观构成要件、犯罪客体和与受贿罪的区别等几个方面论述了该罪的内涵和外延。
- 岳臣忠
- 关键词:企业权益职务犯罪犯罪客体企业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客观要件
- 论风险刑法对群体性事件的有限规制
- 2015年
- 涉罪群体性事件符合风险社会关于风险的特征,应该纳入风险管理范畴。风险刑法就是要立足一般预防,对可能演进到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要素进行规制,以最大可能降低群体性事件出现的几率。但风险刑法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制必须控制在必要的限度之内,防止不当扩大规制范围从而破坏法制。
- 岳臣忠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风险刑法规制
- 论剥夺政治权利被引量:2
- 2001年
-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刑罚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刑罚种类的内容、功能及存在的合理性 。
- 岳臣忠
- 关键词:剥夺政治权利轻刑化刑罚附加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