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霄 作品数:25 被引量:36 H指数:3 供职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 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经济管理 文化科学 社会学 更多>>
英国地产权越位制度:解构与评析 2012年 英国地产权越位制度是其在传统土地法向现代土地法转变过程中的关键性制度,但国内的研究还比较表面。本文将从"越位"的意涵开始,对整个制度建立的背景、过程和最终形态进行逐步深入的解构,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一制度进行评析,希望可以为英国土地法的研究提供一些基础的材料和思路。 于霄关键词:土地法 风浪一叶舟 读龚祥瑞自传《盲人奥里翁》 2011年 “盲人奥里翁堤一颗星座(猎户),他摸索者向着朝阳前进。当匙阳出来时,他黯然消失在空中簪待看他的是无穹无尽的昼夜。我非常像他。” 于霄关键词:盲人 自传 风浪 美国宪法财产权传统的奠基 2016年 美国财产权保障既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宪法权利的物质基础。美国宪法财产权传统的形成具有特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方面,美国殖民地土地广袤,劳动力稀少,大批殖民者成为了土地所有者。他们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成为母国宪法原则和财产保护思想的坚定支持者。另一方面,殖民地政府虽然希望干涉经济生活,却因执法力量不足,而无法达到目的。在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下,美国宪法财产权传统得以形成。 于霄关键词:美国宪法 财产权保障 重商主义 征收 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法律解析 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研究中,"福利性"经常被研究者引用,但"福利性"的内涵和外延却模糊不清。为了解决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具有福利性、福利性是什么以及在福利性的语境下法律应如何改进等问题... 于霄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流转 福利性 社会视野中的德国律师亚文化 被引量:2 2010年 德国律师亚文化,在轻视个人经济成功、排斥公开冲突、推崇法律规则和严守群体归属价值观的德国社会,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因为德国律师主要出身于公务员和大学毕业人群,并受到了统一和倾向保留的教育,所以德国律师职业内具有强烈的同质性、凝聚力和归属感,但是因为职业性质与一般社会观念存在冲突,其社会贡献没有超出一般职业的范围。文章通过对德国社会价值取向、律师的社会背景、律师的教育和律师的亚文化四个问题的分析,力图贴切地描绘德国律师亚文化的总体图景,并对其成因及在参照群体中的体现作以诠释。 于霄关键词:价值观 英国现代土地法改革的先声——1828~1863年英国律师土地法改革活动述略 2011年 1828~1863年,英国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改革家,他们组建协会、创办刊物,并以此为根据地努力推进现代土地法改革的进程。改革者在改革的道路上遇到了政治的压力、民众的冷漠和技术的困难,但这些先驱们的工作确实为1925年一系列改革的成功奠定了相当的基础。本文通过对改革中文献材料的分析,力图展现英国现代土地法改革初期的真实矛盾和斗争,并深刻地揭示出律师在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及改革者初期受挫的原因,希望可以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法制改革提供些许启示与借鉴。 于霄关键词:律师 法制改革 外国法制史 神坛上的法学教育 读《拉丁美洲法律发达史》 2011年 虽然自然法经过历史的演变,已经脱离了与“上帝”的联系,但回望法律的历史,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法”与“神”的历史联象对拉美现代法律观念产生了多大的影响。 于霄关键词:法律观念 法学教育 自然法 英国土地登记改革与地产权结构转变 被引量:4 2012年 19世纪初,英国为了解决土地法与市场效率之间的矛盾,决定进行土地登记改革。土地登记改革经历了从契据登记到地产权登记的转变。但是地产权登记运行在英国当时地产权结构的基础上,根本达不到简化交易、提高效率的目的。于是,土地登记改革引发了更深层次的财产法变革。通过对英国此次改革的研究,我们可以窥见土地登记形式与地产权结构演进的深层联系。 于霄关键词:土地登记 地产权 1832年到1952年英国法理学的困境 2008年 1832年到1952年英国的法理学实际上是指自奥斯汀(JohnAustin)至哈特(H.L.A.Hart)的英国法理学,而这个历史时期起自1832年奥斯汀辞了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UCL)的法学教授职位,终于1952年哈特(H.L.A.Hart)被认命为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这个时期是英国法理学刚刚起步,又遇到困境的时期,与我国现在法理学所处的阶段相似。 于霄地产权的边界——以英国1840~1925年土地登记改革为参照 被引量:1 2013年 地产权只有在不会导致土地保持的范围内,才是正当的,土地法上的市场效率与地产权平衡的界限也正在于此。本文通过英国1840~1925年土地登记改革的经验说明,由于土地的特殊商品属性,地产权的法律边界一但超过必要限度,必然会导致地产权人倾向于土地保留和持有权利,进而引发土地市场效率低下。虽然财产权天赋神圣,但市场配置的失效会导致更为重要的社会正义受到损害。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土地市场的情况,分析了现在的法律改革和政策,以期提出更有效的市场调控和法律治理进路。 于霄关键词:土地法 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