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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清

作品数:3 被引量:26H指数:1
供职机构:嘉应学院政法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要件
  • 2篇犯罪
  • 2篇犯罪构成
  • 1篇行为要件
  • 1篇数罪
  • 1篇数罪并罚
  • 1篇主观
  • 1篇主观方面
  • 1篇主观要件
  • 1篇追诉
  • 1篇徇私
  • 1篇徇私枉法
  • 1篇徇私枉法罪
  • 1篇枉法
  • 1篇客观要件
  • 1篇客体
  • 1篇客体要件
  • 1篇构成要件
  • 1篇犯罪成立
  • 1篇犯罪构成要件

机构

  • 3篇嘉应学院

作者

  • 3篇陈建清

传媒

  • 2篇法学论坛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年份

  • 2篇1999
  • 1篇199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关于犯罪客体的反思——兼谈犯罪客体要件的合理定位被引量:1
1999年
传统刑法理论关于犯罪客体的解释有失严谨与科学,并且未能将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予以严格区分,以致得出“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这一明显有悖逻辑的错误命题;同时,传统刑法理论对犯罪客体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定位也明显失当。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不容混淆。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不是犯罪成立以前就存在的一种事实情况,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而犯罪客体要件则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危害行为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是犯罪成立以前的客观表现之一,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
陈建清
关键词:犯罪客体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要件探析被引量:1
1998年
一犯罪主体问题在刑法理论中有着极为重要的研究意义,但长期以来刑法学界对此争议颇多,其中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是:犯罪主体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①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一定的犯罪主体实施的,没有犯罪主体,就不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可...
陈建清
关键词:犯罪构成要件主观要件犯罪成立行为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客观要件
试论徇私枉法罪被引量:24
1999年
本文从枉法与徇私两个方面对徇私枉法罪的基本构成予以剖析,提出新刑法所规定的枉法追诉裁判行为是本罪客观方面的基本特征,徇私徇情是本罪主观方面的犯罪动机,并且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本文认为,刑法第399条第1款关于本罪行为特征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疏漏;关于徇私徇情的规定应予以删除;本罪罪名应当更改为“枉法追诉裁判罪”。此外,对于实施枉法追诉裁判行为,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陈建清
关键词:数罪并罚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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