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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清

作品数:18 被引量:65H指数:4
供职机构: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然科学总论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 1篇自然科学总论

主题

  • 6篇犯罪
  • 5篇刑事
  • 5篇法律
  • 4篇社区矫正
  • 3篇禁止
  • 3篇禁止令
  • 3篇缓刑
  • 3篇法律后果
  • 2篇刑法
  • 2篇要件
  • 2篇犯罪目的
  • 1篇丢失枪支不报...
  • 1篇心理矫正
  • 1篇刑事案件
  • 1篇刑事证据
  • 1篇行为规制
  • 1篇凶器
  • 1篇学生发问
  • 1篇意志因素
  • 1篇社会志愿者

机构

  • 17篇广东商学院
  • 1篇嘉应学院
  • 1篇广东财经大学

作者

  • 18篇陈建清
  • 2篇李兰
  • 1篇廖劲敏
  • 1篇谢相成

传媒

  • 2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行政与法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法律科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中国监察
  • 1篇广东商学院学...
  • 1篇政法学刊
  • 1篇法律适用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湖南城市学院...
  • 1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嘉应学院学报
  • 1篇湖南科技学院...
  • 1篇河南司法警官...

年份

  • 5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08
  • 2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4
  • 2篇2003
  • 1篇2001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突破、创新和总结──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反思被引量:1
2008年
法律制约与法律突破之间的冲突是社区矫正试点中的基本矛盾,创新和总结是试点工作的重心。现阶段试点中存在全局范围过窄、局部规模扩张、突破创新不足、工作缺乏独立性等偏失。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目的是获取试点经验,而非急于收获矫正效果。试点工作应坚持法律制约与法律突破相统一、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并重、符合国情、创新与总结相结合等原则。扩大全局试点范围、控制局部试点规模、深化突破、创新与总结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中心任务,试点阶段不宜过早启动社区矫正立法。
陈建清李兰
关键词:社区矫正试点
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引量:2
2003年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索取财物行为构成受贿罪的主观要件,是非法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非两个相时独立的构成要件,而是统一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这一要件之中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要件,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职务行为。由于索取型受贿罪与非法收受型受贿罪在犯罪构成上存在差异性,这使得受贿罪的犯罪形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陈建清李兰
关键词:犯罪形态
社区矫正系统研究被引量:2
2013年
社区矫正系统是由一系列罪犯矫正要素构成的一个开放式的罪犯矫正系统,它由矫正对象、矫正主体、矫正活动、矫正资源和矫正规范等五大基本要素组成。社区矫正的目标包括矫正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三者的统一,提高预防再犯效果是社区矫正的核心目标。增强社区矫正系统内各要素的性能,优化社区矫正系统的结构,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外部环境,是提高社区矫正系统整体功能的基本途径。
陈建清
关键词:社区矫正重新犯罪
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若干问题探讨
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公民的个人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动,其中公民的人格权、名誉权和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司法活动是本罪的必要客体,而公民的其他个人权利属于本罪的随机客体。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成为...
陈建清
关键词:诬告陷害犯罪客体犯罪对象
文献传递
抢夺罪若干问题浅议被引量:4
2006年
我国刑法第267条对抢夺罪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夺解释》)、《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劫解释》)、《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双抢意见》)三个相关司法解释.但由于抢夺行为与抢劫行为之间的界线并非清晰,因此.对抢夺行为的定性仍显复杂.其中.需要特别探究的问题是:1.抢夺致人伤亡行为的定性问题;2.强拉硬拽行为的定性问题:3.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性问题.
陈建清
关键词:抢夺罪抢劫案件抢劫行为携带凶器抢夺刑事案件抢夺行为
论刑事禁止令的性质、适用原则及法律后果被引量:1
2013年
禁止令是指强令管制犯或者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法定不作为义务。管制禁止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缓刑禁止令具有与监禁刑关联的属性。禁止令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必要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后者包含关联性、可行性和不得重复禁止等三层意思。管制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与缓刑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可相提并论。对管制禁止令的违反是对刑罚执行义务的违反和抗拒改造的表现,不属于犯罪行为,故不可能引起刑罚后果;对缓刑禁止令的违反,表明不执行原判监禁刑的法定条件消失,从而引起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陈建清
关键词:缓刑法律后果
论刑事禁止令的性质、适用原则及法律后果被引量:1
2013年
禁止令是指强令管制犯或者缓刑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法定不作为义务。管制禁止令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缓刑禁止令具有与监禁刑关联的属性。禁止令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必要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后者包含关联性、可行性和不得重复禁止等三层意思。管制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与缓刑禁止令的法律后果不可相提并论。对管制禁止令的违反是对刑罚执行义务的违反和抗拒改造的表现,不属于犯罪行为,故不可能引起刑罚后果;对缓刑禁止令的违反,表明不执行原判监禁刑的法定条件消失,从而引起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
陈建清
关键词:缓刑
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被引量:5
2005年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被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决定暂时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里接受服刑、监管、考察和矫正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它以避免再犯和复归社会为目的,以个别化、社会化、人道性为原则;社区矫正是行为规制、思想教化和心理矫治三方面的统一,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专业矫正人员与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
陈建清
关键词:社区矫正回归社会社会志愿者行为规制心理矫正公益劳动
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2
2001年
从犯罪构成的客观、主观和主体等三个方面对丢失枪支不报罪这一刑法中的新罪名,进行剖析,其中就丢失枪支的原因对成立犯罪的影响、"及时"的 认定、"严重后果"的含义、本罪的罪过形式及主体要件等问题作了重点论述,并就本罪的 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陈建清
以法律保障“三打”速度、力度、效果
2012年
虽然“三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是省委、省政府依旧提出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依法、从快、打稳”的原则,确保“三打”健康发展。
陈建清
关键词:法律保障工作时间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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