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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佳

作品数:7 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信息化
  • 1篇信息化时代
  • 1篇性别平等
  • 1篇中国乡村
  • 1篇赡养
  • 1篇社会控制
  • 1篇实践教学
  • 1篇视域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困境
  • 1篇土地承包经营
  • 1篇农村
  • 1篇农村土地承包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行为
  • 1篇权利
  • 1篇权利视角
  • 1篇权益
  • 1篇乡村

机构

  • 6篇西北政法大学
  • 1篇吉林大学

作者

  • 6篇郝佳
  • 2篇张伟
  • 1篇李凯文

传媒

  • 1篇兰州学刊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中华女子学院...
  • 1篇新疆大学学报...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法学教育研究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19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对婚姻家庭的影响——来自中国乡村的调查被引量:2
2015年
调研显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呈现出地域性,有明显的性别特征,女性土地权益在政策的稳定性与家庭成员流动性的冲突中被牺牲。土地承包经营兼具农业生产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政策、制度的设计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借鉴日耳曼法上的总有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主体制度,在明晰农户内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系我国当前兼顾农村家庭成员间利益公平与收益效率的有效路径。
郝佳张伟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
权利视角下精神赡养规范司法困境的解读被引量:5
2015年
子女探望老人能不能被法律所强制?这是人们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精神赡养规范最为直接也是最为集中的质疑。其背后隐含的深意是法律是否万能,尤其是在法治国家的理念之下,对于社会的控制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达成?作为一种身份权利,在权利实现途径上精神赡养并非仅有亲身探望这一种形式,书信、视频通讯等各种能够达到精神慰藉的方式都可视为对精神赡养义务的履行。立法当中的精神赡养规范所遭遇的司法困境是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所固有的局限。法治国家理念之下,法律应当是社会控制或调控的主要手段,但并非唯一手段。法律强制力的实现固然重要,但在某些情景之下,法律对于权利或利益的认可与确认亦是其完成调控的途径。
郝佳
关键词:精神赡养权利社会控制
妇女法律权益认知模型的建构与应用——基于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陕西省数据的对策性研究
2014年
由于传统观念、性别意识、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偏差,妇女法律权益的维护在实践中仍然很难落实。尽管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核心,我国亦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但法制的完备并不能等同于法治的昌明,徒法不足以自行,尤其对于妇女权益保障这一话题而言,司法体系和社会公众对于既有制度的认同和妇女法律权益的认知,从根本上决定了现有法律体系运转的效果。根据这一逻辑,本文构建了妇女法律权益认知模型,并以此模型为工具,以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陕西省数据为基础,分析了目前妇女法律权益维护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方案。
郝佳张伟
信息化时代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革新——以家事法教学中运用类案检索方法为例
2024年
类案检索是信息化时代法学实践教学方法革新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案。以吉林大学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为起始的类案检索教学改革试点经验,证实了该种教学方法在学生法律思维训练、法学分析能力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养成方面的效能。但必须承认,类案检索方法在受益于信息时代给予的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受制于信息公开的有限范围。跨越这一障碍,不仅需要文书公开制度的开放与包容,更需要法律共同体多机构间的有效合作。
郝佳李凯文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法学实践教学
性别平等视域下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
2019年
性别平等,不仅是男女两性的平等,而且应将性少数群体也纳入其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应在宪法定准、民法建构的基础上,实现性别平等的制度化和具体化,以开放和包容的立法心态回应时代提出的问题。
郝佳
关键词:性别平等民法典
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解构与重构被引量:1
2016年
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在我国立法上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即便是在2015年8月公布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也还是沿用了《婚姻法》中含糊其辞的表述方式。科学定义家庭暴力行为系司法实务之亟需。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在立法模式上应采概括加列举式,在具体行为的界定上应从行为的主观意图、客体及损害事实角度,涵盖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主要的家庭暴力行为类型,以充分地保证法律规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郝佳
关键词:家庭暴力侵权行为精神暴力经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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