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雅芳
- 作品数:27 被引量:201H指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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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三大创新
- 2007年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实施,意味着行政处分迈向法治化时代。从立法角度看,其本身亦实现了理念设计、体系设计。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处分机关公务员法治化
- 浅议行政诉讼举证被引量:1
- 1998年
-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是其中关于举证制度的一些规定,由于在立法技术上存在缺陷,很容易使人对法律条文产生歧义和误解,以致于在很多情况下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不能真正实现。本文拟就行...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举证制度举证时效被告
- 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再梳理被引量:3
- 2006年
-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上一个最为基本的范畴,由于理论研究视野的局限和实用主义的误导,我国行政法学界相当一部分人曾一度对我国传统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提出了诸多质疑。从完善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和行政程序立法的视角来看,正确认识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至为关键。本文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具体行政行为内涵的演进出发,分析并探讨了学术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界定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了本文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认识。
- 宋雅芳
- 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行为
- 行政程序价值论被引量:7
- 2006年
- 随着现代社会行政权的不断扩张,行政程序日益为人们所瞩目。对于程序价值的评价,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程序工具主义的价值观,另一种是程序本位主义的价值观。无论是程序工具论还是程序本位论,都割裂了程序与实体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事实上,程序不仅仅具有基本的工具性价值,更为重要的,它还具有自身的价值判断。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程序
- 试论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被引量:2
- 2007年
- 程序和实体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有关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的规定过于简单,难以体现行政程序的价值,因此,应当对不同程度的程序违法情形进行区分,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为了凸显行政程序的独立价值,应当建立禁止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后可以重新作出的制度。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程序无效补正
- 论行政规划确定程序中的参与机制被引量:20
- 2006年
- 对于未来的探索与筹划似乎是人类的本质,而行政规划的科学有效性就具体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和能力。可以说,良好的规划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的源动力和助推器。二战以来,随着行政规划在现代行政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行政规划逐渐成为一些西方国家行政法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他们从行政规划的性质和概念着手,对行政规划的原则、程序和行政规划的法律救济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但行政规划在我国行政法学中的研究却起步较晚,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关注。为此,本刊特地约请了几位在行政规划研究方面各有造诣的专家,分别就政府职能的演变与行政规划、行政规划的法制化路径、行政规划行为的法律控制、行政规划的参与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规划问题的更多关注。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规划社会生活自我实现机关管理国家政治
- 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范式的重构被引量:8
- 2006年
- 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一直是困扰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学术界错误地把行政主体资格作为认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事实上,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完全可以简单化。值此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之际,参照世界各国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制度,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范式,对于正确发挥行政诉讼的应有功效,理顺行政组织法研究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 宋雅芳
- 关键词: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范式
- 论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法治化
-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前瞻性的筹划和安排,是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土地利用规划不但能够促使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而且还能促进...
- 宋雅芳
- 文献传递
- 论行政规划变更的法律规制
- 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社会生活愈加复杂,社会分工便日益细化,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利益也因此而变得冲突和矛盾不断。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加强协调以维护其内部的稳定和促使其不断向前发展成为一个迫切的要求,而在今...
- 宋雅芳程雪阳
- 文献传递
- 对立法程序的哲学审视被引量:7
- 2000年
- 立法程序是以法律的确定为目标连续发展的一个系统的过程。在它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时期 ,其倾向性都是由占主导地位的内部因素、客观因素这些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 ,并受到各种外部条件、主观因素的制约。从哲学的角度来考虑 ,立法过程实际上表现为主观与客观的互动、经验与理性的统一 ,内因与外因的合力。这些矛盾的不同方面都不可能是绝对的、排它的决定性因素 ,它们相互结合、相互依赖 ,从不同的角度影响着立法的进程。对立法程序的研究 。
- 苗连营宋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