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学是可能的吗?这个问题之所以产生,与生态伦理学这种提法的特定含义有关。如果生态伦理学作为一种应用伦理学,探讨人类在面对日渐恶化的生态环境时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保护全体人类的生存环境,而不以一己的私利而恶化他人的生存环境,以及探讨这些规范的理论依据,那么,它当是可能的。问题在于生态伦理学的鼓吹者们,把它不只是看成有关生态学的伦理学(ethics of ecology),而主要看成一种以生态原则为最高伦理原则的伦理学思想(Ecological ethics or ecolist ethics);不是将生态伦理学看成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是看成一种独特的伦理主张。我们的问题正是针对这种伦理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