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道德
- 作品数:20 被引量:33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讯逼供有“药”可治被引量:1
- 2003年
- 洪道德
- 关键词:刑讯逼供沉默权举证责任倒置见证人制度羁押场所侦查阶段
- 反腐刑事程序问题研究--以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视角
- 2013年
- 腐败是指运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严重损害公共部门的公信力,威胁社会稳定,损害一般公民的合法权益,且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当前我国的腐败问题较为严重,这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和缺乏专门独立的反腐败机构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进一步有效地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应重视并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刑事程序立法,建立专门的反腐败侦查机构。
- 洪道德李刚
- 关键词:防治腐败清廉指数社会监督
- 比较刑事鉴定人与“有专门知识的人”被引量:2
- 2016年
- 司法审判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往往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专职司法的审判人员很难单独对案件中涉及到的专业性问题做出准确判断。虽然一般情况下鉴定意见会给审判人员提供帮助,但仅凭这种单方提供的证据而解决某个专业性的问题,无论是在人权保障方面,还是司法公正方面都有很大不足。有鉴于此,2012年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92条明确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告方难以对专业性问题进行有效辩护的窘境,同时也部分解决了审判人员对专业性证据和事实认定困难的问题。鉴于法典中对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规定过于原则,因此,此项制度还有诸多需要明确和完善之处,比如刑事诉讼中"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诉讼地位、证据效力和质证范围分别是什么,刑事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有哪些区别和联系,涉家暴刑事案件中"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实践状况如何,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有专门知识的人"有哪些异同,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刑事诉讼中"有专门知识的人"的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等等。本次笔谈试图从具体的视角切入,对上述问题一一进行探讨,力求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启示。
- 洪道德
- 关键词:证据效力审判人员诉讼地位诉讼程序司法审判
- 为杜绝错案,法律亟待完善——法学专家建议如何避免冤案
- 2010年
- 赵作海案再一次引起我们思考两个问题:一是还有多少错案没有被发现和纠正?二是如何能够防止铸成错案?
- 洪道德
- 关键词:错案冤案法学法律
- 积极推进首都城镇社会化养老
- 2007年
- 绝大多数国家政府都制订相应的政策和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老人居家养老,北京市不应例外。随着人们住房水平的提高,老人们有了较好的住家环境。然而,居家养老要有社会服务作为基本保障。社会为老服务是社会养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目前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只有加强社区服务的力度,增加社区为老人服务的项目,特别是制订一些切实可行的关心照顾空巢家庭的措施和办法,才能使老人在家独立安度晚年。
- 洪道德
- 关键词:社会化养老社会服务居家养老国家政府住房水平
-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部分(上)
- 2003年
- 洪道德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辩护人补充侦查
- 超越“书本中的法”:论刑讯逼供的预防与遏制
- 2012年
- 能否预防和遏制刑讯逼供,不仅是反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立法技术的一个重要指标,更是评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立法得失的一个关键问题。要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刑讯逼供,必须完善相关诉讼制度和证据规则,使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使讯问人不敢、不能实施刑讯逼供。在目前提出的众多预防和遏制刑讯逼供的措施中,改善羁押和讯问制度是最实际、最经济和最迫切的方案。
- 洪道德孙浩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刑讯逼供羁押讯问
- 海峡两岸法学学术讨论会观点摘述
- 1993年
- 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1993年海峡两岸法学学术讨论会,于8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以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念慈为团长的台湾学者60余人和大陆学者专家百余人出席了会议。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和观点简述如下。一、所有权与债权研究大陆有的学者对大陆所有权法的特色与展望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大陆所有权的特色有三:一是所有权法以维护所有制为核心;二是由单一的所有权向多形式的财产权发展;三是简要的基本法与大量的单行法相结合。由于长期以来大陆实行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体制,而忽视商品经济,因而偏重所有权,忽视他物权,在立法上不使用物权概念,往往将所有权与传统民法上的用益物权混在一起。改革开放以来,大陆所有制形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 洪道德王建平宣增益陈瑞华
- 关键词:所有权大陆学者用益物权台湾学者财产权
- 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被引量:6
- 2015年
- 网络虚假信息传播途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比传统谣言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行为方式和认定标准,但对于何谓虚假信息、如何界定公共场所秩序等问题并没有明确,造成司法实践中意见不统一。为此,本刊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遴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方面的典型案件,共同邀请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 杨征军曲新久洪道德方鹏郑思科杨赞黄福涛王辉
- 关键词:适用法律信息行为互联网信息网络信息传播途径法律若干问题
- 自发"为民除害"有罪?无罪?
- 2002年
- 新闻背景
据某报3月13日报道,陕西周至县凉水泉村一个为吸毒挪用数千元公款,索要钱财横行乡里的"隐君子"。
- 刘忠亚洪道德甄贞陈雷韩冀坤梁颂敏桂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