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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云

作品数:8 被引量:47H指数:4
供职机构:陕西师范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文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3篇历史地理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学

主题

  • 4篇唐代
  • 3篇唐中后期
  • 2篇司法
  • 2篇唐律
  • 1篇待遇
  • 1篇独立性
  • 1篇政治
  • 1篇政治地位
  • 1篇社会
  • 1篇神策军
  • 1篇审判
  • 1篇司法干预
  • 1篇司法权
  • 1篇唐朝
  • 1篇终结
  • 1篇物质待遇
  • 1篇西安旅游
  • 1篇旅游
  • 1篇旅游形象
  • 1篇考述

机构

  • 8篇陕西师范大学

作者

  • 8篇张艳云

传媒

  • 2篇中国史研究
  • 2篇陕西师范大学...
  • 1篇敦煌研究
  • 1篇唐都学刊
  • 1篇检察实践

年份

  • 1篇2011
  • 2篇2002
  • 3篇2001
  • 1篇1997
  • 1篇199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唐中后期罚俸制度初探被引量:5
1997年
唐中后期罚俸制度初探张艳云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员,除在政治上享有许多特权外,在经济上还享有一定的物质待遇,俸禄就是封建国家给予官员的物质待遇。唐代官员的俸禄包括职田、禄米、俸钱,但因其俸钱中包括了食料、杂给等钱,故通常又称俸钱为俸料钱,或简称料钱。罚俸,...
张艳云
关键词:物质待遇
唐代量移制度考述被引量:15
2001年
始于唐中期的量移 ,不仅适用于左降官 ,而且也适用于流人 ,但因左降官与流人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不同 ,所以虽同为量移 ,其途径、程序、最终结果仍有明显的区别。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唐代的量移作了考察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就唐代量移制度的产生、发展、完善进行论述 ,试图从一个侧面来反映唐代中期以后政治与社会的复杂状况。
张艳云
关键词: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终结唐代考述社会
唐代保辜制度探析被引量:2
2001年
保辜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在处理以斗殴为典型代表的伤害案件时,根据加害行为人所用的器物、受害人的伤情等具体情况,由官方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立下期限,责令加害行为人保养受伤害人、为受伤害人治病疗伤,然后再依据伤情的状况区别加害行为人罪的轻重的一种制度。 “保辜”的“保”是养的意思,“辜”是指罪;意即保养受害人的伤,减免加害行为人的罪。“保辜”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最迟在我国汉代已经出现,到了唐代,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唐律疏议》
张艳云
关键词:唐朝保辜制度
唐中后期的罚俸及其对唐律的发展被引量:3
1996年
随着唐中后期社会的发展变化,封建政府对一些因公务而违法、失职、擅权以及违犯朝廷礼仪的官员采取了罚俸这种经济制裁的行政处分手段。罚俸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不仅对官员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还使一部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从原先的刑事规范的调整范围中划分出来,这既可弥补唐律的不足,又对唐代法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有积极的意义。
张艳云
关键词:唐律法制
西安旅游形象传播探析
随着二战以后全球经济的复苏,大众旅游兴起并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旅游业成为当今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中国最有发展潜能的新兴产业,也是很多地区的支柱产业,这也促使了旅游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各个旅游目的地想获取更好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如...
张艳云
关键词:旅游形象
文献传递
试论唐代京兆府的司法权被引量:7
2002年
唐代的京兆府既是一级行政单位 ,又是中央政府机关的所在地 ,因而有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其司法权也体现了与这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相一致的特点 ,具体表现为京兆府对所辖境内的司法有相对的独立性 。
张艳云
关键词:唐代司法权审判独立性
从敦煌的婚书程式看唐代许婚制度被引量:12
2002年
唐代法律将互报婚书、订立私约、接纳聘财作为衡量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要件 ,若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 ,其婚姻关系就受法律的保护 ,但从法律规定和传统婚仪看 ,这也只能视作为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许诺。《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规定既是对这种许婚事实的承认 ,又是对这种许婚制度的保护。敦煌发现的“通婚书”与“答婚书” ,既可看作是唐代婚书的样文 。
张艳云
关键词:唐代
论唐中后期的宦官参预司法被引量:4
2001年
唐中后期宦官参预司法是唐代中后期宦官专权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虽然在不同时期宦官用不同的名称和形式进行参预 ,但与唐代中后期宦官势力的消长是相辅相成的。宦官超越其职掌而参预司法 ,不仅打乱了原有的中央司法系统 ,侵夺了大理寺、御史台、刑部的司法权 ,还直接破坏了唐中后期的法律制度 。
张艳云
关键词:宦官司法司法干预神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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