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卓
- 作品数:96 被引量:565H指数:13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个人所得税法的空筐结构与规范续造被引量:22
- 2020年
- 个人所得税法呈现"空筐"外观,实施条例及财税规范性文件循解释执行上位法、依授权制定规则、补充漏洞、创制规则四条进路实施规范续造。地方人大、政府的制度内规则创设权极其有限。税收事项技术性常被作为证成剩余立法权的理由,但此非充要条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传统目标外,调控功能的植入吁求个税规则一定的灵活性。地区间差异使"净额所得"导向的个税规则应有区别,因地制宜的治理实践同样在应然层面消解税权集中的合理性。我国应区分财政目的规范与管制诱导性规范,施以不同程度的法定要求;在纵向适当授权的同时,在横向维度,于四条规范续造路径中分别甄选适于两类规范者。对各类规范续造,都要强化实体和程序控制,并建构审查机制。
- 侯卓
-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
- 对保险中的“弃权”与“失权”的分析——由《保险法》第十六条引发的思考
- 2012年
- 本文从对弃权与失权的概念、构成、适用等分析入手,从而得出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基于此分析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六款的法理,浅谈对此款法理争议的认识,得出其体现禁反言原则的结论。
- 赵安琪侯卓
- 关键词:弃权
- 领域法学语境下中国财税法学知识谱系的革新
- 2023年
- 领域法学已获学界普遍认可,但其尚未成为系统性审视学科知识谱系的基础,作为首倡者的财税法学界有必要反思。部门法学在研究视域上聚焦个别部门法议题,研究思路上注重成果的体系性与理论性,研究方法上以规范分析方法为尊,该范式曾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难以满足新时代的社会需求,而领域法学提倡跨部门法、跨学科视域,重视问题的体系性与现实性,鼓励运用多元方法,故应推动其落地。检视财税法学现有知识谱系,可知其在研究视域上以税法为中心,研究思路上以微观问题为中心,研究方法上以规范分析方法为中心,这与领域法学的要求存在差距。今后的财税法学研究有必要以领域为研究视域,依循分层构造的问题域拓展研究思路,并协调运用多元研究方法。为实现前述图景,应进一步开展艰难的方法论研究。
- 侯卓吴东蔚
- 关键词:财税法学研究视域研究方法
- 结构性视域中的资源税改革——兼评财税[2016]53号文
- 2018年
- [目次]一、资源税改革中的租、税、费关系廓清:历史谱系与现实语境二、资源税改革与多元主体的利益均衡三、资源税改革的法治进路:政策与法律的协调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自彼时起,财税改革的进程不断提速,尤其是不断扩围的'营改增',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发轫于2010年的资源税改革,也循着既定步骤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根据财税[2016]53号文,资源税改革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
- 侯卓
-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
- 美国“财政悬崖”的法学透视及对中国的启示--一种财税法的分析视角
- 2013年
- 备受瞩目的美国"财政悬崖"问题在历经民主、共和两党近一年的争执后,以相互妥协与让步收场。究其本质,实为政府财政政策不融贯而致收支不平衡。所谓"财政悬崖"其实属于财政政策危机。此事件不仅暴露了美国财政运行过程中的一些痼疾和隐患,而且彰显出对财税规范保障、法律程序和公众参与、宪政维度下国家财政监督的紧迫吁求,这些对我国的财税法治建设也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 刘剑文侯卓
- 关键词:法律程序公众参与财政监督
-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及举证责任被引量:1
- 2023年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第1款第6项明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推定课税。法律对该处阻却推定课税的正当理由未作规定,税务规范性文件枚举了部分事由,但在合理性、精确性和周延性方面有所不足,体系内部也有不一致之处。法律规定的模糊,阻碍了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对推定课税行为的审查。纳税人是否具备正当理由,关系到税务机关适用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条款的正确性,法院对其实施的是合法性而非合理性审查。判断纳税人所主张的理由能否成立主要依据生活经验,税务机关并无专业优势,不存在尊重税务机关专业判断一说。在梳理正当理由的同时,更应准确配置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既是法院全面审查推定课税行为合法性的前提,也使其不必直接判断正当理由能否成立,从而没有侵犯行政自主的风险。
- 侯卓
- 关键词:推定课税正当理由
- “法外分配”的税法规制:思路与局限——以个人所得税为中心的审视被引量:6
- 2018年
- 税法规制的效力建立在全面、准确把握各类收益的基础上。"法外分配"的存在制约了个人所得税法等制度规范的功能发挥。无论隐性收入还是非法收入,因其"收益性"而具有"可税性";现行税法不拒斥对其征税,但在适用法律时可能存在逻辑不自洽;经济观测和税务管理等因素使之很难被"应征尽征",从而造成国家税款利益流失、主体之间分配失衡。就规制思路而言,个人所得税法、其它税收实体法及税收征管法各有作用空间;论及"治本之策"则尚须从收入分配机制入手,实施系统性变革。税法规制应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始可高效发挥。
- 侯卓
- 关键词:可税性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税法规制
- 我国税务司法专门化之路径取向——兼论税务法院之设立被引量:2
- 2015年
- 税务司法专门化从本质上看是现代司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回应日益增多的税务纠纷,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从而更好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从宏观上看,这也是建构"科学的财税体制"的有机组成。《人民法院组织法》为税务司法专门化预留了制度空间,我国当前的税法教育渐趋发达,可以为税务司法专门化提供人才基础。而从比较法经验看,包括税务法院、税务法庭和税务法官三种模式。从现实条件出发,我国应首先培养专门的税务法官作为业务骨干储备,同时考虑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税务法庭模式,如果时机成熟可以铺开推广。现行制度资源中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也应当加以完善,以作为有益补充。
- 李大庆侯卓
- 关键词:税务法院财税体制
- 重申量能课税的制度价值被引量:12
- 2022年
- 通说认为,量能课税无法拘束流转税法建制,不能指引税收执法,还忽略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间的联系。但其实,流转税法制度设计必须把握并有效回应蕴含在负税人消费行为中的税负能力,究其根源仍然是在量能课税;执法环节,识别应税事实的过程正是在衡量税负能力;又因为税负能力的形成本就离不开财政支出的贡献,是故量能课税的过程已对财政支出的因素有所考虑。量能课税的完整意涵包含纵横两个向度,将其与量益课税并称并不适当。量能课税较之量益课税具有多方面优势,而且在私人需求和公共需求、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日益分立的语境下,量能课税的正当性更为充分。逻辑上,获益仅为税负能力的来源之一,且其不必定形为税负能力,量能课税已充分吸纳量益课税的有益成分并作了必要转化,应成为税收公平的统一要求。
- 侯卓
- 关键词:税收公平
- 论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的入法途径被引量:6
- 2021年
- 诚实推定权由纳税人财产权与人格尊严权衍生而来,在立法中加以确认有助于落实税收法定、践行量能课税和提高纳税人遵从度。诚实推定权借鉴了刑法上的无罪推定和民法上的善意推定,其基本内涵是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少缴税款嫌疑时,应由该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度应达到优势证据标准。我国应在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时,明确表达纳税人享有诚实推定权,同时准确界分纳税人的协力义务和税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强调逃税行为必须具备主观故意的要件,合理限定税收检查权。诚实推定权入法将对税收征纳实践产生影响,提高现有“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标准,使纳税人的正当理由诉求更有可能被认可,对逃税行为的界定也将更为精确。
- 侯卓吴东蔚
- 关键词:税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