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华
- 作品数:36 被引量:434H指数:11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社会学更多>>
- 论中国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法律调控机制被引量:16
- 2002年
- 本文分析了中国公用企业垄断 ,并指出中国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形成的社会结构性原因在于 :国家行政权力膨胀 ,团体社会远未形成。因此 ,规制公用企业垄断行为 ,必须重建行政规制机制 ,促进团体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 ,应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企业运行机制 ,建立行业协会 ,建立各种消费者组织 ,建立行业信息披露制度 ,改革公共定价制度等。
- 郑少华
- 关键词:垄断行为行政规制国家行政权力法律调控相互制衡
- 论循环经济的法哲学意义
- 欲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必先探究循环经济相关概念的法学含义。而探讨循环经济相关概念的法学含义,则需以探讨法哲学意义为其基础,即从法的本源性方面着手,对循环经济相关概念进行梳理。本文指出对循环经济的界定,包含循环经济的概念及...
- 郑少华
- 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哲学
- 文献传递
- 职工股份公司──改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目标模式被引量:1
- 1994年
- 职工股份公司──改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目标模式郑少华八十年代后期,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引人注目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企业,在广东宝安、浙江温州、山东淄博、安徽阜阳等地蓬勃发展。①它无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有价值的方案,同时,被立法吸收。如...
- 郑少华
- 关键词:劳动者股份制理论按劳分配按资分配资产者
- 论公司董事的义务
- 1995年
-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公司实施行为,因此,作为董事会的成员——董事,不仅具有管理公司和代表公司对外从事商业交易的权利,而且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公司董事的义务,就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对公司应承担的份内责任。所以,研究公司董事义务,显得很有必要:(一)完善公司组织管理机构。通过探讨董事义务,明确董事在管理公司和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时的法律地位。
- 郑少华杨静
- 关键词:董事长公司董事注意义务公司法董事义务董事会
- 试论土著民的环境权被引量:9
- 2005年
- 土著民的环境权的提出与论证,对现代社会的权利网络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土著民在近代民族国家分析框架中处于“少数人”与“受歧视”的位置。环境正义论与生态智慧论的提出,使我们超越民族国家框架,对土著民环境权的正当性进行评论,然后超越“现代性”重构土著民环境权;对土著民之权利,实施国际法的救济模式;在国内法的制度安排中,以“本土参与”为社会参与机制的核心,确保土著民之环境的“自治权”。
- 郑少华
- 关键词:环境权社会参与机制救济模式正义论国内法自治权
- 循环型社会:可持续发展观下的社会模式及建构被引量:11
- 2005年
-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诸如此类问题的拷问: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种对初始性问题的探究,构成了人类思想天空点点星光。人与自然的关系便在人的自省与反思中形成一条划过天空的绚丽的七彩长虹,激励着长途跋涉的人们的持久耐力与憧憬。
- 郑少华
- 关键词:循环型社会可持续发展观社会模式工业社会资本主义
- 试论环境法上的社会连带责任被引量:27
- 2005年
- 环境法领域中的连带责任——社会责任之归责原则、自己责任的社会化、证明责任的“客观化”都隐含了连带责任;复合污染共同侵权行为、企业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与责任保险制度、社会安全体制,国家的连带责任、非政府组织(NGOs)的兴起,都凸显了连带责任的发达;调和社会连带责任——个别责任与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与自愿的连带责任、扩大生产者责任与连带责任,使生产者、消费者、公众、国家(政府)间形成合理的既独立又连带的责任分配机制。
- 郑少华
- 关键词:环境法共同侵权行为责任保险制度赔偿基金污染损害客观化
- 人与自然和谐:循环经济法的意义被引量:5
- 2007年
- 中国的经济法究竟是干什么的?有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它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等法律部门是如何分工调整诸多社会经济关系的?我们组织发表的这组文稿,结合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任务,从经济法理论到经济法的社会实践,作了比较透彻地阐述,有一定的说服力。特推荐给读者。
- 郑少华
- 关键词:循环经济法自然和谐法律保障机制可持续发展
- 美国六七十年代环境法概况兼完善我国环境法制之思考被引量:2
- 1997年
- 美国环境法包括联邦、州与地方的法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对这些法规的解释和实施这些法规的司法判决。对美国六七十年代环境法状况作了介绍,并分析了这期间美国环境法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如在环境诉讼中对原告举证要求过高、环境管理权分散且地方性强等。对完善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作了探讨。
- 郑少华何宗静
- 关键词:环境法司法判决
- 社会法——对第三法域的探索被引量:108
- 1999年
- 本文明确采用法律之三元结构的分析框架,认为将社会法作为第三法域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并进一步从历史与逻辑的角度论证社会法是有别于公法、私法的第三法域。在历史透视部分,主要以典型意义的西方史与中国社会发展历程来论述社会法的凸现;在逻辑分析部分中,从规制范围、基本原则、法律规范的性质、调整模式、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 董保华郑少华
- 关键词:法域社会法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