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欣欣
- 作品数:4 被引量:87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类型化视角下中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的重构被引量:8
- 2014年
- 中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由于缺乏类型化思考和体系化构建,目前存在禁令概念表述不严谨、禁令类型缺失、禁令性质定位模糊、立法体系混乱、审查标准和程序规则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从类型化视角重构中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科学划分知识产权禁令的类型,合理定位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的性质,选择"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单行法+司法解释"的四元层级立法模式,明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禁令的实体审查标准和程序适用规则,将推进这一制度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内不断发展完善。
- 何炼红邓欣欣
- 关键词:类型化
- 论我国专利等技术类上诉案件强制调解制度的构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相关经验借鉴被引量:7
- 2019年
- 为缓解专利等技术类上诉案件审判压力,提高处理此类上述案件的效率与准确性,顺应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改革的发展趋势,我国可以借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相关做法和经验,构建我国专利等技术类上诉案件强制调解制度,实现专利等技术类上述案件的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分立。从明确强制调解的启动阶段、限制强制调解的适用范围、设置强制调解的专门机构、选任多元专业的调解人员、规范强制调解保密性要求和实现与诉讼程序证据衔接等方面进行具体制度设置,并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修改,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操作指南,确保该机制在实践中得以顺利实施。
- 何炼红邓欣欣
- 关键词:强制调解程序法
- “互联网+”时代我国电子商务平台法律定位之反思被引量:20
- 2016年
-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定位十分不明确,首先体现为法律概念表述混乱,其次体现为法律关系界定模糊,再次体现为裁判角色资格存疑,最后体现为义务标准适用笼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需要对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定位进行反思与重解,从法律概念的重新规范、法律关系的重新审视、裁决身份的重新考量以及审查义务的重新确立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从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 何炼红邓欣欣
-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法律概念法律关系审查义务
- 数字作品转售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兼论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的确立被引量:52
- 2014年
- 数字作品转售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发行行为,应当适用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与传统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不同,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强调根据数字出版物的不同特性,在一定次数上或一定范围内允许权利不用尽,以适应数字作品二手市场的转售要求。著作权法应明确发行权的对象包括作品的"无形复制件",对传统发行权的封闭式定义进行调整,明确规定传统作品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增加数字作品适用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从立法层面实现对数字作品转售行为的规制。
- 何炼红邓欣欣
- 关键词: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