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效
- 作品数:2 被引量:4H指数:1
- 供职机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论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责任中的几个特殊问题被引量:3
- 2007年
- 本文讨论了作者在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作者认为,应当将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责任区分为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本应由社保机构承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时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与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在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无效时,应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分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错过工伤认定时,法院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不应以未经工伤认定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起诉;非法用工事实以及非法用工中工伤的认定,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均可以采纳;用人单位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商业人身保险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由于劳动者原因未能及时投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应承担责任;工伤补偿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不得少于应得赔偿款的80%,否则属于显失公平,可予撤销。
- 黄振东聂效
- 关键词:工伤事故补充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案件工伤保险保险法律关系
- 企业年金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被引量:1
- 2008年
- 案情简介
原告江某等26人原系某免税公司(原属国有企业,现已改制)员工。该公司于2000年9月1日制定了《企业年金方案》,规定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实施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员工,还规定了企业年金的具体缴费办法,方案从即日起开始实施。2001年1月20日,市社保局批复同意该方案。免税公司陆续为30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办理了参加企业年金手续,并补缴了1997年1月至2000年8月的企业年金所需费用。
- 黄振东聂效
- 关键词:企业年金劳动争议纠纷补充养老保险案情简介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