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军
- 作品数:15 被引量:29H指数:3
-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的功能定位被引量:2
- 2010年
- 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发展趋势既是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是其功能变迁的挑战。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中间层具有特定的监管功能优势并可以克服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失败。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平行治理权。在政府监管与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配置功能定位方面,应该确保自律监管主体的基础性监管地位和政府间接监管的基本配置模式。
- 鞠敬沈冬军
-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监管权
- 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的法律配置
- 2011年
- 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是现代证券交易所发展的重要趋势。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承担着监管职能,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是建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市场治理的基础之上的,其本质是一种契约式治理。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规则制定权、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权、证券交易所惩罚权、证券交易所争端解决权与起诉权等。
- 鞠敬沈冬军
-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监管权
- 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权研究
- 本文以证券市场失灵和政府监管失败为出发点,论证了在证券市场失灵和政府监管失败情况下,作为市场自治主体和市场治理主体的证券交易所监管的合理性,其次阐述了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权的內容,最后分析了运用市场约束,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
- 沈冬军
- 关键词: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所政府监管
- 文献传递
- 司法解释判例化必要性研究被引量:1
- 2008年
- 司法解释制度与成文法一样存在局限性,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使成文法与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但通过判例的适用,使法律规范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相适应。中国学者就如何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并无系统性的论证,笔者亦仅就司法解释判例化必要性进行研究。
- 沈冬军陶敏
- 关键词:司法解释判例制度
- 失地农民市民化及其权利保障
- 2008年
- 失地农民权利保障问题是我国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需要解决问题。本文运用法哲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了通过赋予失地农民市民权来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思路,并从失地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来具体探讨失地农民权益保障。
- 陶敏沈冬军
- 关键词:失地农民身份定位权利保障法律途径
- 司法公正视野下司法解释与判例制度的互动——兼论我国引入判例制度之路径被引量:4
- 2008年
- 司法解释具有与成文法相似的局限性,如何克服司法解释的局限性,实现司法个案正义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判例制度得以存在并得到接受在于其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之一就在于其能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实现个案公正和司法统一。现阶段要保留司法解释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现阶段司法解释制度不宜取消,而应通过建立其他制度来弥补其不足,以实现制度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统一,最终实现司法权威的确立,并为司法判例制度的最终建立积累相应的司法经验。
- 吴越沈冬军王俊
- 关键词:司法解释判例制度互动
- 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的法律配置被引量:1
- 2010年
- 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是现代证券交易所发展的重要趋势。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承担着监管职能,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是建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市场治理的基础之上的,其本质是一种契约式治理。非互助化证券交易所监管权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规则制定权、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权、证券交易所惩罚权、证券交易所争端解决权与起诉权等。
- 鞠敬沈冬军
-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监管权
- 律师业忠诚:21世纪视野下言论自由及其义务
- 2010年
- 引言公司管制政策和法制内在化的新治理使行业规则焕然一新,雇员必须忠于企业并且遵守雇主设定的规则,但他们也必须认识到,雇佣关系意味着服务两个'主人':那就是他们的组织本身和设立组织所依据的法律管理体制。任何行业都要求组织成员在合理的职业理念下依法行事。一般的职业要求承担行业自身的责任也承担道德责任,不仅设立双重的成员资格并且向组织对成员的负责范围施加限制。
- 李京颖(译)沈冬军
- 关键词:内在化
- 德国经济稳定法中一致行动原则研究——以经济稳定法对宏观调控的作用为中心被引量:2
- 2007年
- 加强宏观调控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一项基本的经济政策。经济的稳定增长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本文拟先论述德国经济稳定法中一致行动原则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论述该原则要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协调因素,最后指出了该原则对我国宏观调控立法的借鉴意义。
- 吴越沈冬军
- 关键词:经济稳定违宪审查中央与地方政府
- 企业集团化趋势下企业集团的法律认定标准
- 2008年
- 企业集团化是当代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公司法并未就企业集团进行调整,本文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美国、德国,以及欧盟对企业集团法律认定标准的比较研究,来探讨我国企业集团的立法模式,以及法律认定标准,指出我国在企业集团的法律认定标准上应该选择"统一管理"为标准。
- 陶敏沈冬军
- 关键词:企业集团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