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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犯罪
  • 1篇斗殴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体系
  • 1篇食品
  • 1篇食品安全
  • 1篇食品安全标准
  • 1篇主观
  • 1篇主观罪过
  • 1篇转化犯
  • 1篇罪过
  • 1篇危害公共安全
  • 1篇聚众
  • 1篇聚众斗殴
  • 1篇共犯
  • 1篇共同犯罪
  • 1篇过失
  • 1篇过失犯
  • 1篇过失犯罪
  • 1篇过失行为

机构

  • 2篇安徽大学

作者

  • 2篇刘洋
  • 2篇陈结淼

传媒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安徽大学法律...

年份

  • 2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聚众斗殴双方应为必要共犯一罪被引量:2
2013年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聚众斗殴罪双方分别成立聚众共同犯罪。这一观点也得到司法实践的认同。然而,此种观点仅仅看到聚众斗殴双方行为的对抗性,而忽略了其间行为共同性这一本质特征。从行为共同性出发,宜将互殴认定为一个整体行为,并以必要共犯一罪论处。如此既能避免理论上的纷争,又可在实务中严格规制一方不满三人的斗殴行为,并有利于对本罪转化犯的处断。
陈结淼刘洋
关键词:聚众斗殴共同犯罪必要共犯转化犯
论我国应当增设食品安全过失犯罪
2013年
面对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治理形势,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增设了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就修改后整体来看,食品安全刑法体系包括四类罪名:一是生产经营类犯罪;二是非法经营类犯罪;三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
陈结淼刘洋
关键词:过失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刑法体系食品安全标准过失行为主观罪过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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