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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懋

作品数:4 被引量:54H指数:4
供职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历史地理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3篇法律
  • 1篇学衡
  • 1篇学衡派
  • 1篇知识经济
  • 1篇知识资源
  • 1篇秩序
  • 1篇秩序价值
  • 1篇人文
  • 1篇人文价值
  • 1篇思维
  • 1篇思维方法
  • 1篇堂吉诃德
  • 1篇文化保守主义
  • 1篇吴宓
  • 1篇理想主义
  • 1篇律制
  • 1篇命运
  • 1篇汉代
  • 1篇法律价值
  • 1篇法律制度

机构

  • 3篇北京大学
  • 1篇首都师范大学

作者

  • 4篇龙文懋

传媒

  • 1篇北方论丛
  • 1篇孔子研究
  • 1篇北京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年份

  • 1篇2005
  • 2篇2000
  • 1篇1998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董仲舒的法学思维方法及其与汉代法律制度的关系被引量:4
2005年
有一种关于中西方法传统的区别的成说,认为中国之法传统可以名之为“法自然”,而西方之法传统则应名之为“自然法”。中国“法自然”的法传统的形成与汉代以董子之学为代表的具象思维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里,“法自然”之“自然”应理解为人格化的自然,而不是纯客观的自然,也不是“至上神”的自然;“法自然”的方法是“法象天地”,也就是以“天”为至大无外之“象”,通过“循象观意”、“因象明理”的具象思维,从人格化的自然中获得对于社会人生的体悟;“法自然”的法学思维对于汉代的法律制度有显著影响,它是论证制度合理性的依据。汉代的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比如宫制的设置、阴阳刑德及顺天行刑的思想和制度等等,都以“法象天地”也即“法自然”为论据。
龙文懋
关键词:汉代法律制度
“自由与秩序的法律价值冲突”辨析被引量:42
2000年
有些论者将自由与秩序视为一对冲突的法律价值。这种看法意味着自由一定意义上就是“无序”、必须被秩序所规制 ,降低了自由的价值 ,容易造成法律排斥自由的误解 ,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是自由的保障的看法相抵触 ,有必要予以厘清。事实上秩序并不必然与其他法律价值冲突 ,所谓自由与秩序的冲突 ,是指自由与法律秩序中的其他价值追求的冲突 ,或者是指不合理的秩序与自由的抵触。就自由与秩序的关系而言 ,秩序价值是自由价值形成的基础 ,法律在获得自由价值的同时必然也相应地获得秩序价值 ;另一方面秩序价值必须依附于其他价值而存在 ,抽象的。
龙文懋
关键词:秩序秩序价值
一个现代堂吉诃德的命运——吴宓及其文化保守主义被引量:4
1998年
以吴宓为典型的文化保守主义在中国现代学术史的命运,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吴宓的追求是理想的,为追求理想,宁舍弃“实际的生活”,这就注定了他的命运是堂吉诃德式的悲壮。在文化激变的时代,吴宓更注重守成更注重建设,这对于现代中国不无启示意义。在世纪之交,对有着鲜明、独到的文化主张且拥有许多与吴宓齐名的文化名人的“学衡派”作重估。
龙文懋
关键词:吴宓理想主义学衡派
知识经济与法律的人文价值被引量:4
2000年
由于知识经济的特殊属性 ,人们第一次有可能摆脱物质稀缺性的制约、追求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这就是知识经济的人文意义。相应地 。
龙文懋
关键词:知识经济法律人文价值知识资源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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