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松
- 作品数:52 被引量:1,163H指数:20
-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生物学文化科学更多>>
- 对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起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7
- 2006年
- 我国《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于中断效力结束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意味着对于经过诉讼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的保护仍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因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后应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从而使《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的适用失去了可能。对这一矛盾的解决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采大陆法系各国民法的做法,取消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统一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二是采取我国目前的做法,民法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前阶段,当事人起诉后则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同时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终结事由而不是中断事由。两种方案各有优点和不足,我国未来民法典对此应做出科学的选择。
- 韩松焦和平
- 关键词:诉讼时效中断起诉申请执行期限
- 论所有权的定义方法被引量:4
- 2007年
- 关于所有权概念的抽象主义定义方法和具体列举主义定义方法并无本质上的对立,都是在罗马法所有权观念下对所有权的定义。抽象主义对于具体列举主义的批评理由并不充分。具体列举主义所定义的所有权是所有人于法律限制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的权利,简洁而明确地表达了所有权的特征,是完全可取的所有权定义。与抽象主义定义的所有权是所有人随意处分物的权利相比较,具体列举主义定义更符合人们在民事生活事实中对物的所有关系,以及人们对所有权的经验的认识,便于人们具体理解和把握所有权的本质。
- 韩松
- 关键词:所有权
- 城镇化进程中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属及其与土地征收制度的协调被引量:33
- 2016年
- 城镇化进程中,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应当经政府确权将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同时由集体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集体不得享有城市土地的所有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与征收之间会发生一定的冲突,解决冲突的根本措施是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以土地使用权的市价作为征收补偿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允许集体享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优先权,但当集体怠于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权利害及公共利益的,政府应当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时,政府也有权优先受让或者收储。
- 韩松
-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征收
- 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95
- 2008年
- 在《物权法》实施后,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目的范围以内,公共利益目的范围外的建设用地,应当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应当对《土地管理法》第43条进行修改,同时建立由国家严格控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制度。随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原集体村庄已经完全城市化以后,原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应当由国家所有。
- 韩松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流转
- 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探索与实践被引量:2
- 2010年
- 精品课程就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西北政法大学民法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在内容与结构、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迈向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中还需要在教学团队、教学论文与科研项目、教学方法、网络硬件等方面进一步努力与提高。
- 李敏韩松
- 关键词:民法学精品课程
- 论农村集体经济内涵的法律界定被引量:47
- 2011年
- 我国法律对于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农村集体经济内涵的法律界定就是要在法律上规定集体经济的本质,通过法律的规范性使人们明确什么是集体经济,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支持和保护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应界定为:农村社区集体组织以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通过直接经营或者出资、发包、出租、出让、转让等方式实现价值增值,并以集体公共服务或者公平分配等方式实现集体成员利益的活动,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其合作成员的经济活动。
- 韩松
-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
- 农村改革与集体所有权的完善被引量:4
- 2009年
- 回顾农村改革30年的发展,值得反思的问题是,如何对待集体的统一经营,如何协调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如何依据集体所有权的特性加强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建设。其基本结论是:集体的统一经营模式也是集体所有权实现的有效形式,应当赋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应当公平合理地规范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在规定承包经营权对集体所有权的定限作用时,应当适当强化集体所有权;应当依据集体所有权的公有性质加强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建设,解决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与成员在集体所有权中的利益实现问题。
- 韩松
- 关键词:承包经营权集体统一经营
- 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明确性探析被引量:92
- 2011年
- 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明确性不能以私人所有权的明确性为判断标准。我国已经明确了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本集体成员,因此,只要明确了特定的农民集体的集体成员资格,明确了成员集体的团体性及其形式,明确了集体所有权行使中的集体组织与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就可明确了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 韩松
- 关键词:成员权
- 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被引量:90
- 2016年
-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管理权能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必要权能,该管理权能包括集体成员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集体组织的执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在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中,应当明确将管理权能规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并从管理权能的内容、管理权能的行使等各个方面作出完善的规定,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管理权能的行使有法可依。
- 韩松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
- 论政府公权力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害及其治理被引量:9
- 2012年
- 当前政府公权力侵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十分严重。对这一问题的治理需要从四个层面考虑:一是从治本之举考虑拟制地方政府追究土地财政的动因;二是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与出让制度;三是建立严格的土地征收问责责任制;四是司法权有效制衡行政征收权。
- 韩松
- 关键词:政府公权力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