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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小龙

作品数:12 被引量:103H指数:6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6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3篇民法
  • 3篇经济法
  • 3篇股东
  • 2篇道德
  • 2篇道德责任
  • 2篇社会
  • 2篇社会化
  • 2篇社会责任
  • 2篇司法
  • 2篇利益冲突与平...
  • 2篇利益相关者
  • 2篇垄断法
  • 2篇金融
  • 2篇公司法
  • 2篇法律
  • 2篇法律责任
  • 2篇反垄断
  • 2篇反垄断法
  • 1篇待遇
  • 1篇银行

机构

  • 12篇中南大学
  • 4篇武汉大学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作者

  • 12篇闫小龙
  • 2篇雷山漫
  • 2篇黎四奇
  • 1篇陈永红

传媒

  • 2篇上海金融
  • 1篇江汉论坛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商研究(中...
  • 1篇企业经济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中国工商管理...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中南工业大学...
  • 1篇贵州省政法管...

年份

  • 2篇2003
  • 7篇2002
  • 3篇2001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股东之间利益的冲突与平衡被引量:4
2003年
由于持股份额的不同,控股股东往往利用自己在公司中的优势地位,限制少数股东的权利。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选举董监事、股利分配以及公司收购中。要平衡股东间的利益冲突,必须对控制股东的权利予以限制,实现股东权利的实质平等。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少数股东在公司机关的发言权,将公司机关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建立在股东间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基础上。
闫小龙雷山漫
关键词:股东
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抑或道德责任被引量:12
2002年
公司是一个经济性组织,应始终将营利放在首位: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认识到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也应兼顾对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但这仅构成公司的道德责任。公司法中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为提倡性规范,即使违反,公司也不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闫小龙
关键词:公司法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公司社会责任违反
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监管法的重构(二)被引量:7
2002年
黎四奇闫小龙
关键词:WTO国民待遇资本充足率金融监管
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监管法的重构(一)被引量:16
2002年
入世对我国而言蕴含着机会与挑战,但若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则其更意味我国相关法律的重构。这是由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模糊性与抽象性、滞后性与不协调性等原因所引起的。对于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群的重构性思维便是因为上述原因而触发。在新法的重构中,其应注意两个问题:其一是遵循WTO中的相关规则对现行的外资银行监管法进行矫正,从而克服法律的滞后性与不协调性;其二是对新的法律制度,如存款保证制度、重组措施及信息标准等进行新的思维,以防止监管法律真空的出现。
黎四奇闫小龙
关键词:WTO规则外资银行监管法市场准入监管市场退出监管外资金融机构
公司治理中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在公司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调整其利益冲突,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贡任的统一是现代公司治理亟持解决的问题.该文拟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与平衡的角度来论述公司治理问题.这与传统的仅从公司各机关...
闫小龙
关键词: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
论民法与经济法主体假设的差异被引量:4
2002年
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了民法与经济法主体假设的不同。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民法与经济法的立法本位、基本原则、价值取向及作用的不同。指出个人在社会中的两面性决定了民法与经济法的二元制法律调整模式。民法与经济法分别在不同的层次上调和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冲突 。
闫小龙
关键词:民法经济法
民法的修正与经济法的革命——面对社会化的不同选择被引量:2
2001年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为了适应社会化的趋势 ,民法自身作了一些修正 ,加大了对个人自由与权利的限制 ,由近代民法发展到现代民法 ,但仍未脱离个人本位的私法属性。经济法的产生即为了弥补民法社会化的不足 ,而以社会为本位 ,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宗旨。本文从社会化角度论述了民法的发展演化及局限性 。
闫小龙
关键词:民法经济法社会化
论反垄断法对公用企业的规制被引量:2
2002年
闫小龙
关键词:价格管理交叉补贴强迫交易反垄断法
股东与非股东的利益冲突与平衡被引量:19
2002年
现代公司法已突破股东利益等同于公司利益的传统观念 ,把股东利益和非股东利益纳入其规制范围。为实现公司的平稳和持续发展 ,我国公司立法应当在经营决策、风险承担、公司收购等方面 ,完善协调股东利益与非股东利益的制度设计。
闫小龙邓胜涛
关键词:股东非股东公司法
公用企业的政府管制和反垄断问题被引量:19
2001年
长期以来,公用企业被认为自然垄断行业,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为了防止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力,国家对公用企业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政府管制的实质是国家干预经济,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管制并不能代替市场竞争,管制只是模拟市场竞争的结果而非过程。要解决我国公用企业存在的诸多弊病,必须放松政府管制,引入竞争机制。具体而言,有以下四种途径:1.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对公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2.政企分开;3.区分垄断性环节与非垄断性环节,对公用企业实行垂直分割;4.及早出台反垄断法,确立公用企业的竞争规则。
闫小龙
关键词:自然垄断政府管制反垄断法公司制改造政企分开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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