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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胜

作品数:20 被引量:50H指数:4
供职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没收
  • 4篇司法
  • 4篇法律
  • 4篇犯罪
  • 3篇刑法
  • 2篇司法解释
  • 2篇检察
  • 2篇规制
  • 2篇法解释
  • 2篇犯罪所得
  • 1篇盗窃
  • 1篇盗窃未遂
  • 1篇刑罚
  • 1篇刑罚本质
  • 1篇刑法规制
  • 1篇行刑
  • 1篇行刑法
  • 1篇隐瞒犯罪所得
  • 1篇肇事
  • 1篇贞操

机构

  • 14篇西南政法大学
  • 5篇中国人民大学
  • 4篇国家检察官学...
  • 2篇武汉大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17篇胡成胜
  • 5篇王莉
  • 1篇李峰
  • 1篇曾军
  • 1篇张永进
  • 1篇李世东
  • 1篇黄悦
  • 1篇魏国巍

传媒

  • 3篇湖南科技学院...
  • 2篇人民检察
  • 2篇大众商务(下...
  • 1篇中国商界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科技与出版
  • 1篇社科纵横
  • 1篇重庆大学学报...
  • 1篇湖南公安高等...
  • 1篇重庆工商大学...
  • 1篇延边党校学报

年份

  • 3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3篇2009
  • 2篇2008
  • 1篇2004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对危险驾驶入罪的质疑
2011年
近年来,醉驾飙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导致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呼声四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此类危险行为纳入犯罪。危险驾驶入罪有悖刑法的迫不得已性、与刑法的机能相冲突并且不具有实际可执行性。建议在不修改现行刑法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其他路径来遏制此类危险行为的发生。
胡成胜
关键词:危险驾驶
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展完善
2013年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然而,源于立法的不完善,我国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方式、手段、监督的效果以及运行的独立性等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憾。因而,从完善立法、拓展监督范围、优化制度机制等角度,探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展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曾军胡成胜
关键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论强奸罪死刑之废除
2009年
强奸罪作为一种古老的犯罪类型,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都没有对其规定死刑,在社会观念日新月异的背景下,无论从罪责刑相适用原则还是死刑分配的公正维度,抑或是刑罚的本质上来说,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形式中的死刑都是应当废除的。
魏国巍胡成胜
关键词:刑罚本质贞操观
盗窃未遂具体问题研究
2012年
盗窃未遂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盗窃着手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对财物产生紧迫性危险为标准,区分不同盗窃类型具体判断。盗窃未遂的处罚范围不应限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情形,而应该区分不同情形,区别处理。应当根据行为人意图盗窃的数额确定盗窃未遂的数额。盗窃未遂的处罚应根据总则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薛阳坡胡成胜黄悦
关键词:盗窃未遂数额
期刊稿件的现代化管理和全文上网的技术问题
2004年
胡成胜
关键词:稿件管理
通过司法参与实现司法公信——以河南“人民陪审团”试点再解读被引量:1
2012年
面对转型期中国司法公信力和权威的不足这一问题,"人民陪审团"能否承担起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任是一个亟待加以论证的问题。问题的回答还需从实践的角度予以把握,研究中国司法改革中已经发生的人民陪审团试点,并对之进行概念化和理论提升,从而重新认识"人民陪审团"试点的制度张力。
李峰胡成胜张永进
关键词:陪审制司法参与司法公信力
交通肇事罪之司法解释“无能力赔偿”的合理性被引量:2
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大家对其褒贬不一。其实,结合刑法学的相关原理、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来分析,这项规定不但不违背我国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且有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
胡成胜王莉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赔偿现行刑法宽严相济
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被引量:4
2017年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违法性乃至犯罪性,则一律予以没收;反之,只能没收犯罪所得的直接收益。对于混合所得:如果是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把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相混合,则应当连同合法财产部分一并没收;反之,应当扣除其中的合法财产部分。由于原始或事后的原因导致犯罪所得的特定物没收不能时,应当替代没收犯罪人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合法财产。
胡成胜王莉
关键词:犯罪所得
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被引量:5
2008年
技术侦查是现代科学技术与侦查高度结合的产物,从犯罪侦查的发展趋势看,技术侦查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课题。技术侦查法制化具有现实合理性。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制度上的缺陷,始终没有赋予这种手段公正、合法的地位。应该通过立法确认将技术侦查上升为一种重要的侦查方法,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技术侦查的概念并进行全面的规范,注意把握程序正当性原则,兼顾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双重功能,构建规范的技术侦查实施体系。
李世东胡成胜
关键词:技术侦查法律体系
犯罪工具没收的权属限制和量度限制被引量:6
2017年
犯罪工具是对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所规定之"供犯罪所用财物"的理论称谓。源于刑事处分公正性及功利性的价值诉求,犯罪工具的没收应当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权属限制和量度限制。前者的要义在于犯罪人本人所有之财物,至于物权关系的并存或变更则不在此限,但要建立第三人损失补偿制度以保护因没收遭受损失的第三人合法权益;后者的运行需改"必没"为"得没",并引入公法的比例原则,进行妥当性、必要性以及均衡性三个纬度的考量。
胡成胜王莉
关键词:犯罪工具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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