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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辰

作品数:7 被引量:33H指数:4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反垄断
  • 4篇垄断法
  • 4篇反垄断法
  • 2篇条款
  • 2篇规制
  • 1篇调解
  • 1篇调解机制
  • 1篇调解制度
  • 1篇行为规制
  • 1篇一般条款
  • 1篇正当
  • 1篇正当竞争
  • 1篇审前程序
  • 1篇排他性
  • 1篇歧视性
  • 1篇歧视性待遇
  • 1篇最惠国待遇条...
  • 1篇网络分销
  • 1篇垄断
  • 1篇垄断规制

机构

  • 7篇对外经济贸易...

作者

  • 7篇田辰
  • 2篇黄勇
  • 1篇吴白丁

传媒

  • 2篇竞争政策研究
  • 1篇价格理论与实...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 1篇法律适用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2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网络分销模式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反垄断法分析被引量:9
2014年
最惠国待遇条款(MFN)这一概念随着近期出现在互联网领域的一系列案件,已成为当今反垄断法研究领域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由于该条款同时具有促进竞争和抑制竞争的双重效果,各国竞争监管机构在对其性质界定的过程中,多采取"合理原则"的规制路径进行综合、全面的考量。而对于网络分销模式中MFN条款的定性,由于互联网某些特征的存在,往往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为复杂。这就要求相关竞争监管机构不仅需要考察涉案行业业态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应当注重结合互联网产业的特征,并充分运用经济学方法进行分析。在准确评估、衡量MFN条款所引发的相关行为对于竞争的影响之后,最终为网络分销模式中的MFN条款定性,并使得反垄断法在规制这一问题时能够得到准确的适用。
黄勇田辰
关键词:反垄断法网络分销垄断协议
建立ADR性质的审前调解机制
2012年
ADR,即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可翻译为"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机制"。文章通过对ADR制度的介绍以及ADR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对比,力图借鉴美国在此方面之成功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司法现状的具有ADR性质的审前调解机制,用以更加有效地解决相应的问题,同时推进中国法治建设。
田辰
关键词:ADR制度调解制度审前程序
“案例群”归纳法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被引量:8
2016年
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借鉴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具体化经验,结合我国互联网行业特点,建议法院在判案过程中应逐步归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例群",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更加准确。2016年2月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增加的适用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第13条正是对长期以来实践中大量案例所涉行为的归纳与回应;而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案例群"归纳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结合适用依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和生命力。
田辰吴白丁
关键词:一般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
排他性交易的反垄断法研究
总的来说,本文的研究范围关乎一系列由排他性交易行为所引发反垄断及竞争问题。主要包括排他性交易的基本问题研究、排他性交易的反垄断理论研究、排他性交易的行为研究以及排他性交易的中国问题研究等四大方面。而在行为研究方面又细分为...
田辰
关键词:反垄断法
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理论的法经济学分析及其对专利许可反垄断规制的影响被引量:9
2017年
纵向限制行为兼具促进竞争和抑制竞争两方面属性。如:排他性交易、搭售、拒绝交易等具有排他性策略性质的纵向限制行为,一直是困扰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难点。上世纪八十年代后,随着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理论的提出,解决这方面问题逐渐趋向于精细化、标准化。概括地说,该理论从"竞争者"成本是否被实质性提高这一角度出发,继而着眼于"市场竞争"范畴,最终对能够决定纵向限制行为是否具有竞争危害性的市场条件进行了回应。而近年来,专利许可中的排他性策略问题逐渐引起竞争关注,围绕该领域的相关案件和学术讨论日益增多。同样地,提高竞争对手成本理论在分析专利许可领域类似问题的过程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典型的司法判例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政策中都体现出该理论。
田辰
“网络中立规则”的中国式探索
2015年
近期,随着"网络中立规则"的正式颁布与实施,美国电信与互联网市场的治理规则得到进一步明确。同时,该规则也陆续成为各国规范这一类市场时备受争议的话题。对于中国来说,解决这类相关问题同样重要。因为这不仅有助于明晰我国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关系,平衡各方利益点,而且可以为电信市场的改革和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起到推进的作用。但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尚未针对该规则立法的现实情况下,来利用竞争政策和现行法律,对"网络中立规则"做出回应。
黄勇田辰
关键词:反垄断法歧视性待遇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法律适用问题探讨与澄清被引量:3
2018年
立法规则的缺失与实践中缺乏指导案例,使得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即针对"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之规定,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存在误区,产生了相应问题;而从商业策略角度来说,上述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一规定被滥用的风险,进而成为某些市场主体牵制、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与策略。然而,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垄断行为的根本标准,仍需要评估其能否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立法设计的缺陷并不足以成为《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作为"兜底条款",被无条件适用的借口;而更为细化的指南或细则不仅将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实践中缺乏指导案例的现状,更加有助于这一条款和《反垄断法》的正确适用,以及对于垄断行为本质的理解。
田辰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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