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飞
- 作品数:32 被引量:99H指数:6
-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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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理推断的司法论证
- 2024年
- 作为一种事实推论方法,情理推断在证据所提供的基础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以经验知识建立起思维联结的纽带。与其他司法证明方法相比,情理推断具有突出的个体性特征,事实认定者可能会将个体偏见误作共同经验,从而引发预设立场、过度联想等认知风险。作为情理推断结果的案件事实需要证成。针对作为推理大前提的经验知识,以隐性知识显性化过程协助法官约束自我偏好,以经验知识的共同性证成其正当性。在情理推断结构内部,证据所提供的基础事实是不可或缺的,在此前提下论证的重点在于推论前提间的逻辑关联。整体而言,情理推断的关键在于经验知识的理性化,在论证目标上应尤为关注法官可替代性的考量,在情理推断的个体性与司法裁判的可预测性所要求的张力之间寻找平衡。
- 武飞
- 关键词:经验知识
- 调解中的法官修辞被引量:7
- 2010年
- 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说,司法案件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充满了或然性,这种或然性的存在为修辞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司法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官运用修辞方法说服当事人的过程。站在修辞主体的立场上,说服的有效性依赖于法官的个体性因素、法官对作为修辞出发点的共识的选择以及采用的修辞方法是否恰当,这些为修辞提供了技术性支持,也是提高修辞效果的途径和契机。法官修辞的运用可以提升司法过程的民主性,帮助法官更好地解决纠纷,但也可能削弱司法权威。法官修辞只是帮助法官适用法律的一种有效形式,不能替代法律成为影响司法过程的核心要素。
- 武飞
- 关键词:司法调解修辞听众
- 判决书说理与法律论证方法的应用——以一份刑事诉讼判决书为例
- 2010年
- 法律论证即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明裁判理由的程序和方式,其包括对法律推理过程的验证,也包括对作为推理大前提的法律依据和作为推理小前提的法律事实的论证。在法律论证领域,共识是论证的出发点,也是论证的归宿。在法治社会,要使得法官对裁判理由的说明获得更广泛群体的认可和接受而成为有效的论证,对公众法律意识的培育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思想层面具有一定同质性的社会才是共识的真正来源。
- 武飞
- 关键词:法律论证
- 法律修辞:司法民主的职业化进路被引量:1
- 2014年
- 司法职业化的进程带来了司法行为的独断性特征,司法民主是对严格司法职业化所带来的弊端的补救,成为提升司法正当性的迫切需要,因而司法民主与司法职业化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对立。新修辞学的诞生正因应了司法民主的需求。法律修辞作为践行司法民主的专业技术手段,致力于提升裁判的可接受性,从司法过程内部增强司法决策过程的民主色彩,使司法的民主价值得以具体落实,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对于司法职业化程度不高又亟待通过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中国司法而言,这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进路。
- 武飞
- 关键词:法律修辞司法民主司法职业化
- 社会学解释:一种“自由”的裁判方法被引量:6
- 2010年
- 作为法律解释方法的一种,社会学解释是指将社会学方法运用于法律解释之中,通过对解释的社会效果的预测和衡量来选择最佳答案。根据自由法学的观点,社会中存在一种反映真实社会生活的"活法",司法过程应运用社会学方法,探求适应当下社会关系的解释结果。在司法过程中,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一方面可以增强裁判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也增大了法官自由裁判的空间。为限制这种裁判的"自由",对社会学解释方法应限定其适用空间。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学解释方法对司法裁判的作用是补充性的或隐性的。
- 武飞
- 关键词:法律解释社会学解释社会效果自由法学
- 我国地方政府最优规模研究——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视角
- 从古典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探讨“守夜型”政府、研究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开始,有关政府职能及其规模的研究就一直是经济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随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不断调整,学界对政府规模的理论与定量研究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当今...
- 武飞
- 关键词:财政体制公共支出社会福利面板数据
- 文献传递
- 论司法过程中的案件事实论证被引量:19
- 2019年
- 案件事实既是对事实存在的描述,也是对事实存在的评价。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可以在理论上被区分为事实发现与事实论证。事实发现的过程是推论性和判断性的,它帮助法官初步获得事实认定结果;而事实论证的脉络则是回溯性的,它要求法官用一种审视的眼光回看事实发现的过程,对所认定的证据事实与裁判事实进行检验并形成内心确信。就案件事实论证的正当性而言,案件事实认定理由应达到真实性、决疑性、叙事融贯性、说服有效性、经济性等标准。案件事实论证可借助于多种论证模式,其整体论证模式具有可废止性。借助于有效论证,司法裁判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实现对事实之"真"的追求。
- 武飞
- 关键词:司法裁判
- 法官思维:独断还是商谈?被引量:4
- 2009年
- 现代意义的司法权本身的独断性决定了法官思维的独断性,这种独断性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坚守法律问题中存在唯一正确答案的立场。在20世纪,这种观点先后遭遇到现实主义法学、哲学诠释学等的批判。民主商谈理论认为,在司法过程中要获得法律的正当性,法官需关注法律主体间的论辩与商谈,追求共识的达成。其实,独断与商谈作为法官思维的两个面向,解决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思维的独断性是由法官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内在参与者的职业地位决定的,而商谈过程则是践行司法民主化的要求。随着人们认知的水平的提高,二者将趋向统一。
- 武飞
- 关键词:法官思维独断商谈论辩
- 论法治环境
- 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不可缺少法治的作用.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极大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对法治环境的系统研究颇为必要.本文在的研究目的即在于对法治环境概念及其构成要素有一个清楚的分析,并对中国现实社会的法治环境进...
- 武飞
- 关键词:法治法治环境法治意识
- 文献传递
- “服从”与“创造”的司法智慧被引量:4
- 2006年
- 今年4月,应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场“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演讲,黄文艺教授做了简洁的点评。他认为,法律方法的研究虽然是基于司法立场、以规则作为出发点探寻事实法律意义的活动,但各种各样的法律方法仍然是以理论形态出现的。虽然坚持司法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基于立法中心主义的研究所得出的关于法律普适化结论不能很好地解决具体案件。但是关于法律方法一般理论的研究实际上又陷入新的打着“司法立场”旗帜的普适性研究。而这种研究与立法中心主义倾向并无质的差别,也是要建构一种普遍主义的教条。我在其他大学演讲同类题目的时候有同学提出,法律方法能否制度化,能否变成必须应用的方法。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黄教授的判断。这确实是一个理论难题。我们知道,任何理论不管是站在什么立场上,都是一种抽象的表述,都是思维的表达。用语言所描绘的事实需要借助人们的想象才能变得丰满,才能被理解成事实。这是由语词本身的概括性所决定的。那么,理论的研究者该怎么办,我们能否在摆脱理论研究的普适性倾向时,使法学真正走向形而下。看来问题并不能很好解决。对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结合,黄教授的评价给我很大的启发。他认为二者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律方法研究的过度理论化倾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法律智慧虽然因其宽泛而难以把握,但如果我们的研究者给它一个具体的场景,我们一般能分辨出什么是智慧、什么是平淡、甚至什么是愚蠢。当然这种分辨也许并不具有一般性,只是特定场景中的智慧,对研习者来说只能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而不可能照搬适用,但它对累积法律人的经验有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如果法律方
- 武飞
- 关键词:司法过程解释法律法律解释裁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