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贵
- 作品数:16 被引量:52H指数:4
- 供职机构: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语言文字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文学更多>>
- 谈日语语言变异现象研究的哲学理据
- 2006年
- 约翰·奥斯汀明确提出语言是人类的一种特殊行为的思想。语言行为说打破了语言表达论的传统认识定势。日本社会语言学界对人们的话语行为作了细致研究,探讨语言变异是怎样产生的。从语言变异的各个方面,都可以看到参加者的社会特征在语言变异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性别、阶级、种族、年龄、地位等。日语中的语言变异显示了人类语言行为的社会特征。确立语言是人类行为的思想使日本社会语言学取得丰硕成果。我国的语言工作者亦应关注奥斯汀语言行为理论对语言研究的指导意义。
- 李登贵
- 关键词:语言哲学社会语言学日语语言变异
- 日本学校事故综述被引量:9
- 2003年
- 学校事故是伴随着学校教育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现象。学校事故中的受害者包括教师和学生这两个学校教育的主体在内。自从国家干预教育以来,无论哪个国家都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国家行为。即教育成了提高国民素质、发展经济、增强国力的根本所在。
- 李登贵
- 关键词:国家干预国家赔偿法教育法制俱乐部活动加害者刑事案件
- 日本行政申诉制度透视
- 2004年
- 我国的申诉制度按不同性质可分为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和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前者是指公民对有关自身或他人的权益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后者是指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制度。学校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也是政府。
- 李登贵
- 关键词:行政申诉申诉制度处分权国家公务员
- 西方主要国家学校事故赔偿法制的比较研究被引量:25
- 2003年
- 学校事故赔偿法制早在 19世纪中叶的欧洲已经出现 ,在 2 0世纪中后期西方主要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校事故赔偿法制体系 ,其中以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法国最具代表性。我国教育部在 2 0 0 2年以法规的形式对其加以规制。笔者通过分析比较西方主要国家有关学校事故赔偿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各自的特点 。
- 李登贵
- 关键词:西方主要国家
- 日本学校事故救济立法案的制定及司法解释被引量:8
- 2004年
- 1977年,日本学校事故研究特别委员会通过了"学校事故损害赔偿法案"和"学校灾害补偿法纲要案"。通过追究无过失责任的原则,达到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目的;以国家为赔偿主体、国家经费为主要赔偿金的形式,实现学校灾害救济补偿。通过对两立法案的制定过程及司法解释的研究,试图对中国的教育立法实践活动提供建设性的理论支持。
- 李登贵
- 日本学校事故及其赔偿责任研究
- 本文从日本学校事故研究的基本状况入手,总结分析了包括学校事故的定义、分类,学校事故补偿救济制度,日本教育法体系及学校事故救济现状,进而揭示出:日本宪法中规定的受教育权,包含着安全受教育的意思表示,将学校事故对学生造成的伤...
- 李登贵
- 关键词:学校管理事故赔偿
- 文献传递
- 变革社会中的道德教育——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侧记被引量:4
- 2004年
- 李登贵苏林琴
- 关键词:道德教育小康社会社会转型
- 日语能力测试中敬语的研究被引量:1
- 2000年
- 日语能力测试中的敬语为敬语表达的最高级 ,也是最难掌握的一部分。本文拟从敬语的由来及发展 ,各种关系下的敬语意识 ,以及敬语的用法方面 ,论述它以期望消除学习者对敬语的恐惧心理 。
- 李登贵
- 关键词:敬语用法
- 日语能力测试中敬语的研究(下)被引量:1
- 2002年
- 在对日语敬语的历史渊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着重分析了《大学日语》中的对敬语的基本规 定,分类加以说明、分析。然后,自然地转入日语能力测试中的敬语分类,通过每一环节作者的体会、说明、比较,以 期学习者有一种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之感,“熟能生巧”、多练、不怕出错,最终达到活用的目的。
- 李登贵
- 关键词:日语大学日语日语能力测试敬语
- 理由の「て」にっぃて
- 1999年
- 李登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