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丽
- 作品数:29 被引量:156H指数:7
- 供职机构:山东建筑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社会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城市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路径考察和战略选择
- 2011年
- 随着资本监管要求的日益严格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着资本补充的压力。利润积累、改制上市等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重要渠道,资本补充后对资本、股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带来了很多变化。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资本补充尽管渠道很多,但是商业银行也面临着很多的约束条件。因此,综合考量各种内外部因素,探索最适合自身状况的补充渠道才是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最优选择。
- 马运全朱宝丽
-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补充
- 中国土地用途监管失灵的法律分析被引量:2
- 2014年
- 采取土地用途监管的方法缓解快速城市化给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和城乡治理等方面带来的沉重压力,虽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出现了"监管失灵"的问题。采用社会性规制的方法,对我国土地用途监管失灵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用途监管失灵既有中国土地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土地法律制度没有得以贯彻实施的因素,还有大制度环境对土地用途监管制度的影响。因此,我国当前土地用途监管是改善而不是加强监管。
- 朱宝丽
- 中国土地用途监管失灵的法律分析
- 中国土地使用面临的问题包括:(l)耕地减少。(2)有关土地的市场和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约束。(3)环境压力。(4)新弱势群体出现加剧社会不公。(5)带来治理难题。问题的出现,使得公众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我...
- 朱宝丽
- 关键词:土地利用法律政策
- 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问题被引量:4
- 2012年
- 我国传统乡村社会治理是以宗族为代表的社会组织作为治理的主要力量,以乡规民约作为主要治理规则。城乡规则的差异性使得二者社会治理存在着差别,但城乡一体化进程带来了农民思维方式、行为规则、农村社会结构和规则的巨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重塑乡村治理的结构必须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建构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环境,建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及关系网络,形成家族、市场和国家三个途径的乡村公共产品提供。
- 朱宝丽
-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
- 被拆迁人程序参与权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09年
- 城市房屋拆迁在某种意义上是公权力对私人权益的正当限制,为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权益受侵害需要科学的制度做保障,被拆迁人拆迁程序参与权就是一个重要的制度设计。程序参与权必须以拆迁政务公开、听证机制的设置等为依托。
- 朱宝丽马运全
- 关键词:房屋拆迁参与权听证
- 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预警模型与实证分析被引量:3
- 2011年
- 国内外学者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测量进行了深入研究。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银行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来反映。实证分析表明,目前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处于相对安全区间,但今后的潜在隐患不容忽视。将来亟需通过多种措施建立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和处理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
- 马运全朱宝丽
- 关键词:系统性风险预警模型金融风险
- 征收权与财产权平衡视野下的征收补偿原则被引量:8
- 2012年
- 研究目的:对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立的公平补偿原则和被拆迁房屋市场价格补偿标准的内涵进行界定,增加实践的可操作性。研究方法:采用法经济学方法、比较分析方法、规范分析方法、利益衡量法和实证分析方法对国内外征收补偿原则的内涵和补偿数额确定的标准进行分析。研究结果:(1)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应与原财产价值相平衡;(2)被征收人财产价值应与社会负担(国家税收)相平衡;(3)遵守平等补偿原则;(4)遵守个别的利益填补和普遍的利益平衡。研究结论:由于公正合理补偿的模糊性和抽象性,必须在征收权与财产权保护平衡的过程中对其内涵进行动态把握。
- 朱宝丽
- 关键词:土地法学征收权财产权
- 金融隐私保护与信息披露制度平衡的法律研究被引量:2
- 2014年
- 保护金融隐私是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金融信息披露同样是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两项制度的并行必然带来冲突。梳理我国当前的立法可以看出,关于两项制度的法律规定零散、不科学,不能有效兼顾两者的平衡。作为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出于公共利益等因素的信息公开应视为金融隐私保护的例外情形。国外在解决保护和披露方面提供了较好的借鉴。解决金融隐私保护与信息披露制度平衡问题需要从立法原则、程序、权利义务配置等方面入手。
- 朱宝丽
- 关键词:信息披露
- 垄断行为认定主体探析
- 2008年
- 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尚未正式实施,就其中的某些条款如何操作在理论和实务界发生了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垄断行为的认定主体问题。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笔者在对两种观点分析评判的基础上,认为垄断行为的认定主体应当是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不仅符合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分工,也符合首先管辖原则和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的要求。同时,文章就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程序衔接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 朱宝丽马运全
- 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行为
- 农村宅基地抵押的法律约束及地方经验存在的问题
- 2013年
- 考察现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最大的现实法律约束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打法律的擦边球,正在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考察现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 朱宝丽
-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法律约束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