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于宏伟

作品数:9 被引量:98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4篇法律
  • 2篇地役权
  • 2篇权利
  • 2篇权利冲突
  • 2篇物权
  • 2篇法律问题
  • 1篇抵押
  • 1篇抵押权
  • 1篇意思主义
  • 1篇有权
  • 1篇秩序
  • 1篇若干法律问题
  • 1篇私法
  • 1篇私法公法化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实践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时效
  • 1篇所有权
  • 1篇所有权人

机构

  • 8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宿迁学院
  • 1篇烟台大学
  • 1篇重庆邮电学院
  • 1篇威海市中级人...

作者

  • 8篇于宏伟
  • 1篇郭明瑞
  • 1篇刘仲秋
  • 1篇李静
  • 1篇朱庆锋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 1篇法学论坛
  • 1篇重庆邮电学院...
  • 1篇广东财经职业...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2篇2007
  • 3篇2006
  • 3篇2005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正确对待权利冲突——现象与解决方式之间被引量:12
2006年
在我国,权利冲突已成为普遍的存在,但不是一种正常的存在。因此,对于权利冲突应立于防止、减少、消除上。权利冲突的解决应为权利划定边界,并导致权利冲突的消灭。但是,权利冲突不会因此彻底消失,而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存在。
于宏伟朱庆锋
关键词:权利冲突
地役权法律制度研究
地役权系滥觞于罗马法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近现代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对此基本上都作了规定,英美法上也存在着地役权制度。基于古罗马原始公社的解体、土地私有化等政治经济原因,地役权制度得以产生。地役权是历史上最早产生的他物权类型...
于宏伟
关键词:地役权法律制度土地利用司法实践
关于物权效力及物权请求权之思考被引量:2
2006年
物权效力不具有立法和司法上的价值,只是一种学理上的分析解释而已。但这种解释有违立法和司法的基本逻辑,容易给人造成误解,因而不应继续沿用物权效力的概念。此外,探讨了物权请求权的名称、性质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并与其他私法性救济请求权进行了比较。
于宏伟刘仲秋
关键词:物权效力物权请求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论地役权若干法律问题被引量:9
2007年
地役权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现行法上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对于地役权的名称选择、立法模式、适用范围等争议颇多。应当保留地役权的名称;采用地役权与相邻权并存的立法模式;调整范围适当扩大,以不动产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利益和需要来确定,但这种利益和需要只能是对他人不动产的特定使用。
于宏伟李军辉
关键词:地役权
物权变动模式之选择与交易安全被引量:12
2005年
物权变动模式之争历时已数百年,交易安全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物权变动与交易安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价值取向不完全一致,不应当合并在一起用一个规则来处理。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使物权变动和交易安全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反对者所提出的诘难是不能成立的。
于宏伟
关键词:物权变动交易安全意思主义权利冲突物权变动模式
原始取得与抵押权被引量:2
2005年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而原始取得阻却了新所有权与原所有权的系,原所有权上所存之负担不能延续及新所有权。虽然某些原始取得的形式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准新所有权人的权源,但当在原所有权上设有抵押权时,如果一概适用一般理论未免有不公平之嫌,因需要对原有规则进行修正,以求法律之公正和缜密。
于宏伟李静
关键词:抵押权所有权人法律公正不公平
网络财产法律问题探析被引量:1
2005年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空前发展,网络财产纠纷也日益增多。但是网络财产作为一个崭新领域,尚无 明确的法律规范。因而,亟需明确网络财产的外延、名称、法律性质以及保护等法律问题,以保护玩家的合法权益, 并促进网络产业的发展。
于宏伟李静
关键词:财产法财产纠纷法律性质法律问题网络产业
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我国民法的启示被引量:60
2006年
罗马法上划分公法与私法有着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但其真正目的仅在于法律研究的便利和安全,而不在于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随意干涉。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公法优位的观点与私法优位的观点皆不足取,而现代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也并未使二者的划分失去意义。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与地位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轨道有所不同。就目前而言,私法在我国应当具有更加优越的地位。在探讨制定公法性民事规范的合理事由时,必须要证明某些价值相对于意思自治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或者更加重要的意义。
郭明瑞于宏伟
关键词:公法私法私法公法化秩序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