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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昊杰

作品数:2 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事
  • 1篇刑事立法
  • 1篇性骚扰
  • 1篇性骚扰行为
  • 1篇骚扰
  • 1篇商法
  • 1篇社会危害
  • 1篇社会危害性
  • 1篇民法
  • 1篇民商
  • 1篇民商分立
  • 1篇民商合一
  • 1篇民商立法
  • 1篇分立

机构

  • 2篇黑龙江大学

作者

  • 2篇丁昊杰
  • 2篇杨娜
  • 1篇程鹏
  • 1篇康凤英

传媒

  • 1篇学术交流
  • 1篇哈尔滨职业技...

年份

  • 2篇200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关于打击性骚扰行为的刑事立法思考被引量:4
2005年
性骚扰直接和间接的危害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损害。这一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并纷纷立法予以打击。1985 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内罗毕战略》把“使青年妇女不受性骚扰”列为主要目标之一。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性骚扰在我国迅速蔓延,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如何打击性骚扰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性骚扰行为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这四个方面所具有的特征而言,立法以打击性骚扰是必要、可行的,这一做法已被各国所普遍认同并付诸实践。而进行刑事立法,以国家强制力打击性骚扰则是这一立法体系的核心内容。
康凤英丁昊杰杨娜
关键词:性骚扰社会危害性刑事立法
论中国民商立法模式的选择
2005年
中国民商事立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和体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更易为中国所接受,在充分承认和尊重商法的独立性的基础上,坚持民商合一的精神实质,以民法为基本法,以一系列商事单行法规为特别法,从而构建和谐统一的民商法体系,是我国民商事立法形式的理性选择。
丁昊杰杨娜程鹏
关键词:民法商法民商合一民商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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