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对成都市某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为该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提供建议。方法通过职业卫生调查,识别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检测检验,分析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再通过调查生产现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综合评估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结果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操作人员噪声接触值在61.0~72.6 d B(A)之间,8 h等效声压级未超过85 d B(A)的限值;二氧化锡检测最大值为0.98 mg/m^3,计算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各岗位最大值为0.8 mg/m^3;异丙醇检测最大值为12.73 mg/m^3,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各岗位最大值为9.02 mg/m^3。结论成都某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以有效控制,该项目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有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