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朋
- 作品数:11 被引量:14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权的性质被引量:1
- 2013年
-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改革试验核心就在于先行先试权的运用,是先行先试权从理念走向实践的产物。先行先试权在运行的过程中,为改革的推进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是存在着诸多理论问题。先行先试权不仅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权利。对先行先试权性质的界定是化解理论难题的关键所在。
- 王广辉胡朋
- 关键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宪法社会化作为宪法学命题的证成及其意义被引量:3
- 2012年
- 宪法学界长期侧重于宏观宪法学的研究,导致从宪法规范到宪法事实这一双向的转化过程缺乏应有的理论关注。宪法社会化揭示着宪法规范向宪法事实双向转化的动力、环境与媒介,是对微观宪法运行的抽象。相比单向维度的宪法实施,宪法社会化是一个动态、开放的概念,旨在反映宪法文化在个体、社会以及国家间的认可、接受、传承与内化,以及其在发展进程中对宪法给予反馈的动态过程。
- 胡朋
- 关键词:证成
- 论文化体制改革的宪法展开
- 文化体制是落实我国宪法文化制度的具体形式,文化体制改革就在于提升宪法文化制度的现实解释力。人格“自由”展开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逻辑前提,文化体制改革是人格“自由”展开的具体落实。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一种手段,目的在于促进公民文化...
- 胡朋
- 关键词:宪法文化制度权力规范
- 文化体制改革的宪法展开
- 2013年
- 文化体制是落实我国宪法文化制度的具体形式,文化体制改革就在于提升宪法文化制度的现实解释力。人格"自由"展开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逻辑前提,文化体制改革是人格"自由"展开的具体落实。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一种手段,目的在于促进公民文化权的实现,为国家及社会的文化供给提供秩序保障。以"规范"而非"限制"的态度对待文化体制改革所涉及的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是释放社会活力和国家"善治"的重要保障。
- 胡朋
- 关键词: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权规范权力
- 论相对语境下的宪法正当性及其补足被引量:1
- 2013年
- 宪法的正当性问题,是宪法哲学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宪法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神意志论"政治哲学的解体使得人民成为政治共同体治理的关键词,宪法便转换为"人民意志"的符号。宪法反映的是人民的意志,因而具有不证自明的正当性。然而由于人民意志的变化发展,就需对宪法正当性给予相对化的理解。如何获取正当性则是一个实践性话题,亦不失具有形而上之属性。价值的证立、规范的证成以及经验事实的抽象的融合是宪法正当性补足的重要面向。
- 胡朋
- 关键词:人民意志补足
- 社会管理法治化的中国语境与问题导向的实践策略——“社会管理法治化”高端论坛会议综述被引量:5
- 2013年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2012年11月2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法学》杂志社、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与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武汉共同举办了“社会管理法治化”高端论坛。来自全国高校院所、实务部门100余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代表与会进行了深人研讨。本次论坛主题明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讨论热烈,各种观点频繁交锋,充分展示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的最新成果。现将论坛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 伍治良胡朋
- 关键词:管理法治化社会管理论坛会中国语境人民检察院
- 宪法学中国化的历史解读与未来课题
- 2012年
- "宪法学中国化"这一概念,总体来说,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是从过程论的角度来理解,即宪法学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优秀成果相融合,与中国的现实政治、经济、文化国情和具体的宪法实践活动相结合的过程。
- 胡朋
- 关键词:历史解读过程论中国传统政治宪法实践宪法理论
- 论先行先试权评估的缘起、标准与方法被引量:3
- 2013年
- 我国综合配套试验区数量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先行先试权的表现形式日趋多样化。基于先行先试权的综合属性,有权力必有监督以及权利的行使之边界性。先行先试权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必要性的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以确保先行先试权设立的初衷之落实。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有效分析、敏感性测试以及风险评估等方法的综合运用,有利于确保先行先试权运行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王广辉胡朋
- 从地方立法听证看政治合法性的现代转型被引量:1
- 2009年
- 地方立法听证作为一种手段,践行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之宪法精神,诠释了当代政治合法性的"法""合"新趋向。
- 张建军胡朋
- 关键词:立法听证政治合法性行政领域司法领域行政听证
- 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 2010年
- 以典型抽样法选取我国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培养的典型单位作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抽象出不同高校的鲜明优势。于此同时,在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法博士培养所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检视其公法博士培养中由于学科融合的欠缺性从而导致研究偏见的不足,学术沟通机制尚未形成制度化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出在改革思路上,提倡"大学科"法学观,建立健全沟通机制,构建理论与实践的转化平台,同时还需整合该校优势学科资源为公法博士培养打造特色。
- 王广辉胡朋
- 关键词:学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