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晨谊
- 作品数:19 被引量:22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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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属纠纷的救济渠道与占有的物权效力——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房地产登记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 2018年
- 近日,浙江省高院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房地产登记民事案件的焦点问题出台了试行意见,明确了一房多卖情形下不同权利人权利的优先效力,规范了错误登记的救济方式,确认了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理清了不动产登记中的一些困惑。笔者针对该意见提出个人观点。
- 石晨谊
- 关键词:救济物权效力
-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职权注销哪些登记类型
- 2018年
- 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由于缺乏依职权登记的规定,主要是注销登记,导致部分权利人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了交易安全,也引起申请人对登记机构的不满。从实际出发研究可以依职权注销登记的条件,并对常见登记类型进行讨论。
- 石晨谊
-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注销
- 保留抵押权顺位 破解银行续贷难题
- 2017年
- 甲公司以名下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并办理了第一顺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之后甲公司将抵押物抵押给B银行,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第二顺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A银行发放的贷款到期前,甲公司还清了贷款本息,银行给予续贷,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经营失利,无力偿还到期贷款。A银行起诉要求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法院判决,甲公司还贷后A银行第一顺位的抵押权已消灭,新设立的抵押权顺位在B银行之后,只能在B银行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后才能受偿。
- 石晨谊
- 关键词:银行贷款抵押登记破解不动产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研究
- 2017年
- 当前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总结涉及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下:到期前一年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予以续期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宗土地不予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使用权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规定出让人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石晨谊
- 关键词:出让合同注销登记《物权法》
-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例被引量:1
- 2011年
- 英美法系没有专门的行政合同的概念,大陆法系分为法国和德国两个理论流派。我国应综合考虑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来构建我国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划分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从合同目的、合同主体、合同内容来看属于"行政合同"范畴,区分过程对于确立区分标准具有实际意义。
- 石晨谊
- 关键词:土地法学出让合同
- 夫妻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转移登记
- 2018年
- 根据案例分析夫妻一方持离婚协议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形,认为此情形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登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审查责任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个人意见。
- 石晨谊
- 关键词:夫妻离婚协议转移登记
- 民间借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障碍、风险和责任被引量:1
- 2017年
- 在我国,借贷市场主要由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组成。“民间借贷”这一称谓是约定俗成,指的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行业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且为社会广泛熟悉。
- 石晨谊
- 关键词:借贷抵押金融机构金融行业
- 浅谈司法角度下的不动产登记定位--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讲课对不动产登记的启发被引量:4
- 2017年
- 2016年10月9日,国土资源部邀请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讲课,笔者通过视频方式躬逢其盛,有幸聆听了最高法院对国土资源法治与服务行政的看法,受益匪浅。江院长的讲课高屋建瓴,从服务行政的兴起、理念、特点、原则入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合理裁量、正当程序原则在干涉行政与服务行政适用的不同程度,并提纲挈领地提及最高法院对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特别是行政审批、许可、登记、备案行为的审查程度和行政机关的职责,对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作用。本文拟结合实践,谈谈江院长讲话对如何合理确定不动产登记权力、审查标准等方面的意义。
- 石晨谊
- 关键词:不动产副院长法院讲课行政审批
- 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重叠的原因及对策被引量:7
- 2018年
- 近期,国务院海洋督察组对各省进行督察时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海岸线靠海一侧范围内发放土地证的情形,导致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重叠,由此引发了业界对国土资源部门与海洋部门关于海陆分界定义不一问题的关注。目前,这两个部门对海陆分界定义的依据有所不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 石晨谊
- 关键词:海域使用权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变更调查全国土地调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探析被引量:6
- 2011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国家通过出让合同来规范和调控土地市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实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出让合同受行政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在承认出让方行政优益权的同时,要对其权力加以限制。鉴于我国行政合同制度尚未完善,为保证出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允许当事人根据合同纠纷的具体内容,灵活选择适用行政复议、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 林依标潘辉石晨谊
- 关键词: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