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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梅

作品数:15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哲学宗教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5篇调解
  • 4篇纠纷
  • 3篇纠纷解决
  • 3篇纠纷解决机制
  • 3篇法学
  • 3篇法学教育
  • 2篇心理
  • 2篇心理学
  • 2篇医疗纠纷
  • 2篇司法
  • 2篇诉讼
  • 2篇诉讼纠纷
  • 2篇理学
  • 2篇教育
  • 2篇教学
  • 2篇法律
  • 2篇法律职业
  • 2篇法治
  • 2篇非诉
  • 2篇非诉讼

机构

  • 10篇浙江警官职业...

作者

  • 10篇王红梅
  • 1篇莫晓燕

传媒

  • 2篇法治研究
  • 1篇浙江学刊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南京中医药大...
  • 1篇安徽警官职业...
  • 1篇长春理工大学...
  • 1篇科教导刊
  • 1篇大学教育
  • 1篇学术评论

年份

  • 1篇2020
  • 2篇2019
  • 1篇2017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08
  • 1篇2007
1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社会服务对课程建设的反哺作用——以司法部精品课程“民间纠纷调解”为例
2017年
课程建设为社会服务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但社会服务也反哺着课程建设。司法部精品课程"民间纠纷调解"课程组通过纠纷调处、行业培训、提供咨询意见等形式服务社会,同时,参与社会服务也优化了课程的目标,丰富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内涵,在促进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的创新、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与职业素养等方面对课程建设产生着积极影响。这对高职法律教学中较薄弱的非诉讼教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王红梅
关键词:社会服务反哺
论政法体制改革试点法学类专业(司法行政方向)学员职业能力的培养
2013年
提升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法律事务专业、法学专业(司法行政方向)学员的职业能力,对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化专门化,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对于司法院校及其学员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法律事务专业(司法行政方向)与法学专业(司法行政方向)学情复杂,地域差异与个体差异显著,教学难度大。总体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但法律基础薄弱是该类专业毕业生的软肋。这是理论教学课时不足、实践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等种种原因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当多从教学以外去寻找路径,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点发力,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王红梅
关键词:司法行政
非讼教学目的刍议被引量:2
2007年
ADR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完善法科教学体系与学生的智能结构,适应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推动ADR人力资源建设,并促进民事司法改革,等等。普及和提高ADR的法学教育,对于提高运用ADR解决争议的水平,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红梅
关键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法学教育法律职业
接近正义:我国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发展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被引量:3
2020年
目前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普遍存在人才流失严重、人才结构不合理,布局不科学,管理与运作方式行政化和过度趋同化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组织定位不清晰、政府主导性过强、盲目模仿和组织学习等。大力发展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代表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准确界定政府部门与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实现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从单一化向多元化、从人才流失向人才流动等方面的转变,是我国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发展的必由之路。
王红梅
行动中的依法调解原则被引量:2
2014年
调解的实际活动和依法调解原则之间的差异,构成了行动中的依法调解原则。其与书本上的依法调解原则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着诸多差异,主要是由我国治国方略的变化、法律调整机制的缺陷、规范冲突和文化冲突以及民众对纠纷解决机制的认知偏颇和选择偏好等原因所决定的。增强人民调解的法治因素,使传统法治逐渐转变为与法治相适应的现代调解至少应通过以下措施:对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适用进行基本的限定;将民众高度依赖的习惯法上升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和基层乡镇干部培训体制,建设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人民调解及其组织的宣传工作,等等。
王红梅
关键词:依法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法治
心理学策略在医疗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2019年
医疗纠纷的调解成功与否,高度依赖于调解人高超的沟通技巧及其对当事人心理活动规律之准确把握。医疗纠纷中当事人所具有的侥幸、过于自信、贪得无厌、心理改变与自我防卫机制等心理特点以及不合理的赔偿请求、行为过激等行为模式,为纠纷的顺利解决制造了很多障碍。调解人应始终积极地关注当事人,可秉承先处理人,后处理事,找到当事人的需要和动机,转变当事人的态度等策略,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技巧调解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调解互动关系,增强调解工作的实效性,实现调解方法的创新。
王红梅
关键词:医疗纠纷调解技巧心理学
ADR法学教育综述被引量:1
2008年
普及ADR法学教育,对于扩大ADR的法律利用、促进法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ADR法学教育作最广义的理解,以学制和教学对象为标准,将ADR法学教育分为大学后ADR短期培训与大学中的法学院的ADR教学,并对ADR法学教育的受众进行准确界定。认为ADR教学的内容与课程体系不可能也无须模仿传统的部门法教学,而宜于将整个课程体系建设成以介绍ADR基础理论,教授ADR的相关知识与方法的课程为核心课程,辅之以必要的课时较为简短的专题讲座或选修课的课程体系;诊所式教学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ADR理念和技巧。
王红梅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体系
高职法学专业学历层次辨被引量:1
2008年
法律教育的统一并非简单的学历层次的统一,而是一种内涵的统一,即必须遵循实现法律职业同质化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共同标准和尺度,但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上应有科学合理的分工。高职法学教育以培养法律辅助人才为目标,其专科学历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水平、法治化水平与全民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基本相适应,且有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长期存在。高职法学教育不应强求学历层次的盲目攀高,而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范化办学,以适应法治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王红梅
关键词:高职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学历层次法治
“治疗型调解”理论批判及其重塑
2019年
治疗型调解既是一种调解模式,也是一种关于调解的理论模型。在我国引入和推广治疗型调解,既有客观必要性,也具备一定的现实基础。作为调解模式的"治疗型调解"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但其理论模型已滞后于现代心理学的发展趋势,也不适应实践之所需。因此,需要从基本理念到实践方法全面重塑治疗型调解模型。要明确心理治疗与治疗型调解的边界,切实借鉴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实施调解,实现从问题导向向解决导向的转变,调解人角色的转变以及调解方式与方法的转变。
王红梅莫晓燕
关键词:调解模式心理学
论调解员的调解终结权
2015年
为了限制当事人滥用调解自愿原则,保护社会资源,保障调解员的健康权,建议通过调解立法将调解终结权制度化,规范化。行使调解终结权应具足以下构成要件:具备调解员可以行使调解终结权的法定情形;调解员本身应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或者该调解组织具备相关的人力资源;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在案件受理后,调解协议达成之前;调解员应书面知会当事人调解即将终止的事实、主要理由及当事人的主要权利等。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时应履行告知义务、保密义务等各项附随义务,遵守相关的职业伦理。如有必要,调解员行使调解终结权时应依法履行评估义务或协助当事人评估调解终结后的纠纷解决程序。
王红梅
关键词:调解员自愿原则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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