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精忠
- 作品数:22 被引量:63H指数:4
- 供职机构:山东警察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分析及处理原则被引量:22
- 2007年
- 农村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农村现阶段利益冲突、矛盾激化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并且与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密切相关。辨证地认识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功能,是正确处理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条件。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在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总原则的前提下,还应当遵循积极预防、及时化解矛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等原则。
- 王精忠
- 关键词:农村群体性事件社会功能
- 试论正当防卫的范围被引量:1
- 1999年
- 只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防卫才是正当防卫,超出这个范围的防卫需负法律责任。正当防卫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正当防卫保护权益的范围、不法侵害的范围和防卫的限度范围。
- 王精忠王晓东
- 关键词:正当防卫保护权益不法侵害防卫限度
- 论保安服务业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引量:2
- 2000年
- 保安服务业正日益成为我国社会治安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为公安机关 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它极大地满足了社会不同层次的安全需求 ,提高了我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整体水平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社会治安的新生力量。
- 王精忠
- 关键词:社会治安保安服务业治安防范
- 信息主导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与运行被引量:1
- 2009年
- 在信息主导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呈现出新的特点,并主要由信息预警、决策指挥、打防控一体化和绩效评估等几个相互连接、相互依存的子系统构成,且其构成部分的功能发挥也主要是以信息运行的方式来实现。信息主导下r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 王精忠
- 关键词:信息主导警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我国全民应急教育体系框架构建研究——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视角被引量:12
- 2017年
- 应急教育在安全管理系统中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应急教育可以全面提升民众的安全意识、对危险和隐患的感知和预判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因此,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下构建全民应急教育体系的框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即能够使应急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丰富国家治理的理念和手段,促使其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之一和国家公共安全保障的重要基础。我国应当从社区应急教育体系、干部职工应急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为基本框架,以全民应急意识的养成、应急知识的普及应急能力的养成为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构建完整的全民应急教育体系。
- 王精忠
- 关键词:应急教育
- “亲民警务”的核心价值解析——以历下公安分局的实践为例被引量:1
- 2013年
- 打造警务品牌战略的关键在于凝炼核心价值。"亲民警务"战略的核心价值是"群众至上,服务为本"。"亲民警务"核心价值的确立既有坚实的实践支撑,又有深厚的理论依据。确立"亲民警务"核心价值旨在发挥其导向、评价、凝聚功能,为警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最优社会效果提供强大的理念支持。
- 贾延昭王精忠单卫华
- 对治安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探索被引量:5
- 2009年
- 治安学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心理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通用治安行政人才,科学而完善的课程体系是塑造合格人才的关键。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治安学本科专业也需要建构结构合理、符合逻辑、内容精新、注重能力的新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的改革过程中,必须将深厚的通识教育与宽广的专业教育相结合,坚持突出核心职业能力培养等基本原则,努力体现治安学专业的特色,使治安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建构向着更加科学、完善的方向发展。
- 郭奕晶王精忠
- 关键词:治安学本科课程体系
- 门楼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2006年
- 识别建筑物,确定单位个人住址、住所法定标识的门楼牌管理,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门楼牌管理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规范,解决好门楼牌的统一编排和安装标准等问题。
- 王精忠马森元
- 关键词:公安机关户籍管理
- 亲民警务目标体系的构成探析
- 2013年
- 亲民警务在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治安防控、筑牢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理论在公安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其目标不是单纯的警务工作目标,而是由价值取向、警务工作目标和目标考核三部分组成的目标体系。
- 贾延昭王精忠刘海亮
- 关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所独立行政执法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 2007年
- 公安机关内设的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取得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些机构依法取得的行政主体资格是有限的,因而他们独立行政执法的范围、权限,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度的。这些内设机构和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应当做到合法、及时、适度。应当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制,规范有关授权立法和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民警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所的独立行政执法活动。
- 王精忠
- 关键词: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所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