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明
- 作品数:71 被引量:239H指数:9
- 供职机构:南昌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 论死亡标准的冲突对刑法适用的影响——兼评我国死亡标准的取舍被引量:7
- 2010年
- 脑死说标准和心死说标准的分庭抗礼给刑法适用带来了困惑和混乱,脑死说和心死说两种标准在定罪、量刑、诉讼程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冲突。在死亡判定标准上,各国立法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基于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实、"二元论"标准在司法适用上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刑法适用宜采取"一元论"的脑死说标准。由于科学依据、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原因,我国确立脑死亡的立法标准将漫长且困难。
- 熊永明
- 关键词:脑死亡刑法适用
- 犯罪圈的界定及其关系处理被引量:9
- 2007年
- 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质上是刑事法如何介入国民生活,如何合理界定刑法圈和如何配置刑罚量的问题。确定犯罪圈必须解决好刑法保障个人权益与保护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问题。
- 熊永明
- 关键词:犯罪圈犯罪化非犯罪化
- 我国器官移植刑法问题研究述评
- 2012年
- 我国学界对器官移植犯罪问题的研究分为起步、稳步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围绕器官移植刑法问题的论文较多,但还没有专门研究器官移植刑法问题的著作问世,直接以"器官移植刑法问题"为主题的国家科研项目也是空白。学界对器官移植刑法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器官移植所带来的犯罪问题及其刑法效应,具体包括现行法律规制器官移植犯罪所存在的问题、器官移植所涉及的刑事犯罪类别、器官移植的正当化条件和根据、器官移植犯罪的现实应对路径、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完善、脑死亡与器官移植以及器官移植所关涉的其他刑法问题,但现有研究喜忧参半,期待将来不断改进。
- 熊永明
- 关键词:器官移植犯罪刑法问题
- 人体器官商业化刑事立法的比较和借鉴
- 2013年
- 禁止买卖人体器官是各国和地区器官移植法的共同立场,各国和地区立法对人体器官交易行为的规定在周延性和明确性上不一致,罪名安置的章节位置不完全一致,所设立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犯罪行为也不一致。我国立法应该增设人体器官商业化犯罪行为或者新的类别,合理安排章节位置以及促进刑法典、附属刑法之间刑事责任的协调化。
- 熊永明
- 关键词:刑事立法附属刑法
- 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界限认定标准研究——基于2762份刑事判决书的分析被引量:1
- 2019年
- 对于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其问题在于有大量原本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被认定为互殴。互殴是相互斗殴,是双方以互相伤害的故意进行的互相侵害的行为,而未有此意图却被人殴打而进行反击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种以互殴为假象的行为实质是实施殴打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被殴打者的防卫行为同时延续的行为过程。实务中无法辨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互殴目的与正当目的界限无法厘清。因此,有必要对互殴与正当防卫进行区分,厘清两者认定中的混淆误区,规范认定路径。
- 熊永明赵威
- 论刑法中的无形伪造——以文书为视角被引量:5
- 2005年
- 各国立法中的伪造包括有形伪造和无形伪造两种情况。有形伪造是指无制作权限人非法制作文书的行为;无形伪造是指有制作权限者制作内容虚伪文书的行为。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的区别在于“名义人与制作人之间的人格是否具有一致性”。处罚无形伪造的宗旨在于其侵犯文书的证据力。我国刑法中的伪造包含有形伪造和无形伪造两种含义,司法实践存在处罚无形伪造行为的案件。
- 熊永明
- 关键词:制作人
-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争点新诠被引量:3
- 2005年
-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侵犯客体是文书的证据机能。公文书和私文书的界限在于文书是否出自于公务人员职务上的制作,并且是否具有证据机能。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据罪的伪造、变造包括有形伪造、有形变造和无形伪造、无形变造两种形式。该罪的主观方面应作“以行使为目的”的主观目的限定。
- 熊永明胡祥福
- 关键词: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 也论组织乞讨罪被引量:13
- 2007年
- 设立组织乞讨罪一方面考虑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与有关规定相衔接。该罪的犯罪客体是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意志自由,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为手段组织乞讨,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不需具备牟利的目的。本罪的设立并不一定能有效地实现保护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目的。
- 熊永明
- 关键词:暴力胁迫组织乞讨意志自由
- 伪造文书罪基本观念的新倡导被引量:3
- 2005年
- 伪造文书的犯罪在我国理论研究上向来未受到重视,又由于立法对之的分散规定,因而学界的相关研究,既缺乏系统性,也缺乏深入性;提倡确立证明法益观、科学文书观、无形伪造观、行使目的观四种基本观念。
- 熊永明胡祥福
- 关键词:刑法犯罪构成
- 我国罪名建言热潮之隐忧及其批判被引量:10
- 2015年
- 我国总是存在设立各种新罪的立法建言,因为建言者认为现行刑法存在漏洞。但他们所理解的漏洞,有的是因为作出片面解释而造成不应有的漏洞,有的是因为没有进行法益解释造成不应有的漏洞,有的是因为进行了消极解释而造成不应有的漏洞,有的是因为过于追求立法的精细而造成不应有的漏洞,有的是因为忽略立法类型化原则而造成不应有的漏洞,有的是因为漠视刑法的最后手段性而造成不应有的漏洞。这些罪名建言存在形形色色的不足:加大刑法条款日趋膨胀的风险,扩张了刑法处罚范围,抑止了刑法解释功能的发挥,容易导致立法虚置,增大了刑法学习和适用难度。罪名建言要慎重考虑公众认同,罪名建言要遵循刑法专业特色,人大代表要慎用罪名建言的提案权,刑法的完善既要适度修正,更要合理解释。
- 熊永明
- 关键词:刑法解释提案权公众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