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礼华
- 作品数:17 被引量:65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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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和立法完善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诈骗犯罪中的一种十分突出的犯罪形式。
与诈骗罪不同,合同诈骗...
- 江礼华缪树权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财产所有权罪刑法定原则经济犯罪
- 文献传递
- 刑法因果关系新论被引量:4
- 2003年
- 刑法因果关系是指某个(几个)危害行为本身包含、孕育着发生危害结果的本质或非本质因素,必然或偶然地引起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是由于这一危害行为的实施才引起的,没有这一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就不可能发生。
- 江礼华
- 关键词:刑法因果关系必然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刑事责任
-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 当前"严打整治"斗争在不断地深入,全国各地贯彻中央的精神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和合力,"严打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从今年四月一日"严打"开始后,在第一阶段中,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批捕的案件达15万多件,受理审查起诉13...
- 江礼华
- 文献传递
- 试论西部地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问题
- 2001年
- 当前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有 :(一 )犯罪主体多元化 ;(二 )犯罪手段多样化和专业化 ;(三 )内外勾结作案 ;(四 )隐蔽性和复杂性 ;(五 )国际性。西部地区防范和打击此类犯罪应采取相应措施。
- 江礼华
- 关键词:犯罪预防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犯罪控制
- 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国际化研究
- 如何建立起强有力的青少年司法制度,以加强对少年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预防、处罚和矫治,更好地实现对少年的保护,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提出应在尊重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有少年司法国际规则的基本原则,...
- 江礼华栾莉
- 关键词:少年司法制度司法保护
- 将他人借记卡磁条信息改写至本人卡上取款应如何定性
- 2005年
- 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易支付手段,信用卡已经逐渐深入普通消费者的生活,与此同时,各类信用卡犯罪也日趋严重。然而,司法实践中,在打击信用卡犯罪活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明晰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期“疑案精解”特邀专家对窃取他人借记卡磁条信息,改写至本人卡上取款的行为进行分析。
- 张建升江礼华李恩慈刘选尹铮
- 关键词: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毛泽东的刑罚思想
- 1993年
- 毛泽东,这位当今世界的一代伟人,不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法学家.毛泽东的法律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和创造性发展,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法制建设上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毛泽东个人的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容,是新中国法律理论、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理论基石.其中,毛泽东个人的刑罚思想,曾经对新中国的刑罚及其适用产生过巨大的直接影响,为现行刑罚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较之毛泽东时代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作为上层建筑的刑事法律和刑罚观也必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当今的中国社会,改革作为时代的主流正猛烈地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自然也涉猎到我国的现行刑罚,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问题.因此,深入地研究毛泽东的刑罚思想,正确领会毛泽东刑罚思想的精髓,无疑对我国刑罚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毛泽东个人的刑罚思想是毛泽东在长期革命的生活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它主要包括毛泽东的刑罚本质观、刑罚方法论、死刑观和毛泽东的省刑慎罚思想等.一。
- 江礼华
- 关键词:毛泽东时代刑罚思想刑罚观刑罚方法刑罚体系反革命
- 再论犯罪客体的概念问题被引量:8
- 2003年
- 在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客体的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将现行的犯罪客体概念修正为: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国家、社会、集体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权益,易于人们接受和理解,也避免了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发生矛盾的问题。
- 江礼华
- 关键词:犯罪客体社会关系法益刑法
- 完善我国累犯制度的思考被引量:6
- 1996年
- 完善我国累犯制度的思考江礼华当前,我国立法机关正在着手进行刑法修改的起草工作,这是继全国人大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关于我国刑法的修改问题,刑法界已经酝酿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并在如何修改和完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取...
- 江礼华
- 关键词:累犯制度一般累犯加重处罚特别累犯刑罚执行完毕现行刑法
- 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被引量:35
- 1998年
- 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江礼华
- 关键词:从事公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意义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