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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相见

作品数:30 被引量:216H指数:8
供职机构:山东农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8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8篇政治法律
  • 2篇社会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0篇人格权
  • 8篇权利
  • 4篇侵权
  • 4篇法律
  • 3篇民法
  • 3篇民事
  • 2篇上房
  • 2篇社会
  • 2篇人格
  • 2篇宪法
  • 2篇立法论
  • 2篇民法典
  • 2篇客体
  • 2篇基本权
  • 2篇基本权利
  • 2篇公平
  • 2篇国有土地上房...
  • 2篇国有土地上房...
  • 2篇法典
  • 2篇法治

机构

  • 23篇山东农业大学
  • 13篇烟台大学
  • 6篇吉林大学
  • 3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泰安市中级人...

作者

  • 30篇曹相见
  • 7篇房绍坤
  • 4篇张平华
  • 1篇李霞
  • 1篇袁瑜琤
  • 1篇高姗
  • 1篇董进波
  • 1篇王伟
  • 1篇徐振珍
  • 1篇马贞增
  • 1篇毕海平

传媒

  • 3篇学习与探索
  • 2篇鲁东大学学报...
  • 2篇法治研究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江淮论坛
  • 1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上海师范大学...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 1篇山东大学学报...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法学论坛
  • 1篇人民司法
  • 1篇山东农业大学...
  • 1篇浙江工商大学...
  • 1篇教育教学论坛
  • 1篇公民与法(综...
  • 1篇私法研究
  • 1篇法治社会

年份

  • 6篇2020
  • 7篇2019
  • 3篇2018
  • 2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4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3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被引量:4
2017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也常常做出相反判决。就规范意义而言,"时间"推定规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体系中的一环,是调整夫妻债务外部关系的规范,应适用于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情形。基于婚姻家庭法上人身规则的特性,"时间"推定规则原则上推定夫妻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排除婚前个人债务、专属于一方的债务以及无偿行为所生债务。在债权人非为善意时,适用推定过错规则,免除非举债方的举证责任。
李霞曹相见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表见代理
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养成研究
2018年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青年一代中层次较高的群体,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笔者立足工作,借助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等方法,同时注重比较研究,深入分析当前我校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现状及问题的原因,从而探索出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养成的有效路径。
高姗徐振珍董进波曹相见
关键词:法治观念契约精神
死者的权利被引量:6
2014年
通说认为死者不享有权利,有利于死者的法律规则被简单地解释为控制、激励和制裁生者的行为。然而立法与司法对"权利"用语的坚持,不仅表明生者尊重死者的内在期待,亦引导了身后权利法律规则的发展。在身后权利的创设中,尊严和自主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身后权利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受到不可能性、重要性、时间点以及生者与死者利益冲突的制约。此外,赋予身后权利也必须考虑如何行使的问题。
柯尔斯登R.斯莫伦斯基张平华曹相见
关键词:权利主体
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平、合理”补偿
2019年
《民法总则》第117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与先前立法相比,本条规定的最大亮点就是“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但对于何谓“公平、合理”补偿,法律上并无明确的标准。从词义上看,“公平、合理”补偿原则由公平补偿、合理补偿原则组成,合理补偿是对公平补偿的限定。然而,要正确理解这一原则,还需进一步探讨我国既有立法规定和比较法上存在的“公平补偿”原则。
房绍坤曹相见
关键词:公平补偿不动产比较法公共利益
基本权利私法介入的否定立场被引量:8
2020年
研究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应区分规范宪法与政治宪法两个维度。人之尊严入宪不意味着基本权利得当然介入私法,其在宪法民法中的发展系各自独立进行,并体现为一种"价值暗合"。作为所有实证权利的价值基础,人之尊严具有面向国家和私人两个维度,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仍然泾渭分明。从基本权利的属性上看,它也无法介入私法:基本权利与私法违法性不同,不具有价值秩序的一致性;宪法规定公民义务的意义或者是价值宣示,或者仍然属于公法关系,且不具有普遍性;以刚性为特征的基本权利无冲突之可能,所谓的基本权利冲突实为民事权益冲突,只是学者常将未权利化和未类型化的民事利益与基本权利混淆。合宪性解释作为规范控制手段,也无法贯穿民法与宪法的价值秩序,其对私法仅具形式意义。
曹相见
关键词:基本权利违法性权利冲突合宪性解释
人格权的基础理论及其立法展开
姓名权很早就受到立法的优待。至今仍激起学界的争鸣,引起司法的怪议。必须重新考究姓名权上的“人格”内涵。“主体资格”是罗马法上被阉割后的人格,“权利主体”才是统一的人格。姓名是一种符合,具有人格、财产属性,但不是人格,而是...
曹相见
关键词:人格权权利保护
文献传递
标表型人格权的构造与人格权商品化批判被引量:44
2018年
人格权商品化理论以标表型人格权为对象,但后者存在着人格标识的决定、变更权能(内在属性)与使用权能(外在属性)两个矛盾的基本属性以及人格标识与主体有稳定联系的特性。历史地看,基于不同权能与权利对象的组合关系,标表型人格权存在三种不同的结构:早期立法以人格标识的使用为权能、人格标识为权利对象,忽视了人格标识的形成自由;当前通说增加了人格标识的决定、变更权能,但仍以人格标识为权利对象,导致了人格权的性质矛盾;理想结构应以人格标识的决定、变更为权能,人格标识的形成自由为权利对象,排除人格标识的使用权能,切割人格标识冒用与盗用的私法效果。人格标识使用权源自人格的促销价值,是含有人格利益的特殊财产权,立法上应采有别于美国法的二元保护模式,使其依托于人格权的规范体系中。
房绍坤曹相见
关键词:人格权商品化权利构造
物质性人格权的尊严构成与效果被引量:14
2020年
民法上的尊严经历了从名誉权、一般人格权到人格权一般条款的变迁,其对《宪法》上人格尊严的发展,是具有实证权利价值基础的内涵。财产权与人格权均由尊严衍生,生物性人格权也都具有尊严属性。生命权有生命尊严,身体权有身体尊严,健康权有健康尊严,均不具有支配属性。在尊严的效果上,自杀具有违法性,献身体现了生命尊严,消极安乐死是生命尊严的内在要求;加之于身体但未侵害身体完整的暴行、不当身体检查具有不法性,人体组成部分的捐献则有正当性,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科研活动的合法性,也以不侵害身体尊严为限。基于健康尊严的要求,人体试验必须严守知情同意等原则,不得收取试验费用,并在受试者健康受损时履行无过错治疗义务。
曹相见
关键词:物质性人格权人格尊严安乐死器官捐献
现代法中的民法与宪法关系
2011年
宪法产生之前,民法扮演了法律中最为重要的地位。近代法时期,宪法产生之后,民法与宪法关系处于平行的状况。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民法在理性追求、损害救济上也发生了变化,导致了其地位的下降。宪法则最终确立了其最高法的地位。宪法基于其根本法属性与高级法属性,成为民法的制度基础和价值依托。
张平华曹相见
关键词:社会变迁
人格权法定的宪法之维与民法典编纂被引量:4
2020年
人格权法定存在两种不同语境:一是立足于人格权类型、边界的明确,二是着眼于人格权的权利基础。人格权法定的肯定论多强调前者,否定论则主要从后者出发。事实上,人格权的基础既非民法赋予,也不是来源于宪法:宪法规范存在多种类型,人之尊严、人权不是宪法权利,而是实证权利的价值基础,其与民事权利仍然泾渭分明。从立法技术上看,人格权法定既有可能也有必要。民法、宪法对人格权采取了不同的类型技术,标准在于个人受义务主体侵害的可能性;民法人格权与宪法人格权均具有开放结构,但新生民事权利仅对宪法权利具有类型联想意义。在人格权类型和边界的界定上,"民法典(草案)"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仍应作出相应修改。
曹相见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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