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阁
- 作品数:8 被引量:14H指数:2
-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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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论《鹿特丹规则》对共同海损制度的影响
- 2012年
- 本文从共同海损的定义出发,介绍了共同海损制度的历史和现状。然后以《鹿特丹规则》关于共同海损和承运人贲任制度的规定作为切八点,具体阐述了《鹿特丹规则》目取消航海过失免责和延长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规定对共同海损制度和共同海损理算造成的影响,最终得出结论,《鹿特丹规则》井未改变现行共同海损制度和理算规则的适用,但却通过加重承运人责任而冲击了共同海损制度。
- 颜林潇方阁
- 关键词:共同海损鹿特丹规则
- 北欧海商事法律的流变与对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启示被引量:2
- 2019年
- 本文试图通过对10世纪以来海商事法律在北欧地区由习惯法向成文法的发展脉络整理以及重要法律规范的条文对比,探索其在北欧地区发展与融合过程中经历从移植到自创生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在进一步实证分析影响海商事法律发展的内源性和外源性因素的基础上,阐述了当代北欧海商法"实践性"特征及其来源,为我国《海商法》修改时实现实践性规则与法学理论的价值平衡,应对不同法律发展阶段移植而来的外部海商事法律规则与内部规则之间的冲突,以及协调《海商法》作为特别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的关系提供借鉴。
- 初北平方阁
- 海事网络安全风险保险的法律治理研究被引量:7
- 2020年
- 海事网络安全风险极为特殊的特征和影响对象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其风险内容和特征亟需对现有的海上保险风险治理体制作出系统化的全面再审视。在统筹内外部治理规则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明确海事网络安全风险在涉海保险中的概念体系和地位层级,优化我国保险合同对承保风险的具体约定及其解释规则,并以构建我国保险市场监管与风险的多元分散结构为基础,完善对海事网络安全风险的治理体系。
- 方阁初北平
- 关键词:海上保险网络安全
- 海上保险中海盗风险法律问题研究
- 海盗并不是一种新的海上风险,自从海上贸易兴起之后它就一直伴随其存在并发展。现代海盗行为对航运业和海上保险带来的影响已经不容忽视。 本文旨在通过海上保险的理论视角,对现代海盗行为所引发的有关海盗风险问题作出归纳总结。通过...
- 方阁
- 关键词:海上保险法律规定
- 文献传递
-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研究
-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一直是国际船舶保险领域内重要的条款内容之一。基于其独特的保险历史和实践,它采取了承保“全部风险”而非“列明风险”的风险体系。对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船舶保险法律中风险规则的认识,理...
- 方阁
- 关键词:挪威法因果关系条款解释
- 文献传递
- 海事网络风险保险条款研究
- 2020年
- 海事网络安全风险作为一种新的风险类型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从保险合同法律的角度出发,海事网络风险保险条款的具体约定决定了承保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我国保险法律的理论和实践,现有的国内市场中的中文保险条款存在约定不清晰,承保风险及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文章试图通过对条款措辞的详细分析解读现有海事网络风险保险条款的具体定位和内涵,尤其是其在我国法律下的含义,为我国相关条款和保险法律治理的完善提供具体参考。
- 方阁
- 关键词:保险条款海上保险
- 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所负之义务被引量:1
- 2012年
- 通过对被保险人对于代位求偿权所负义务性质的剖析,明确了被保险人仅负有不得损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消极义务。结合英美法的相关制度和判例并联系中国海上保险的司法实践,进一步阐述了被保险人所负义务的内涵。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3条进行检讨,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3条的修改建议。
- 林新华方阁
- 关键词: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