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
- 作品数:41 被引量:142H指数:6
-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化学工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植物纤维/木质素/淀粉复合材料的配方及其制备方法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组合物、植物纤维/木质素/淀粉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组合物,包括:植物纤维30‑60份,木质素纤维30‑60份,淀粉50‑100份,植物纤维改性剂A 3‑6份,植物纤维改性剂B 2‑4份,淀粉改性剂...
- 李方义李剑峰李建勇张传伟
- 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1+X”模式被引量:10
- 2011年
-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构成应采用"1+X"模式。在"1+X"模式下,"1"指矫正官,是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国家公务员,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过程的刑罚执行、行政管理等工作。"X"指除矫正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司法社工、社区矫正志愿者等,应由社会组织担任,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过程中的服务性工作。
- 张传伟
- 关键词:社区矫正司法社工志愿者
- 一种整体镶嵌式透汽钢模具
- 本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整体镶嵌式透汽钢模具,包括镶嵌基座上模、透汽钢上模、透汽钢下模、镶嵌基座下模、链接螺栓孔、温度传感器安装孔、透汽孔。本模具采用镶嵌基座与透汽钢镶嵌的结构,透汽钢上、下模组合形成模具型腔,使模具具有...
- 李方义谢麒李剑峰张传伟徐婕贾秀杰王成钊
- 文献传递
- 论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的完善被引量:2
- 2006年
- 刑罚执行“轻向变更”是指对被判监禁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中对其所处刑罚及其执行方式作轻于原审判决的变更。与国外类似制度相比,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还未臻完善。比较而言,我国应在逐步完善假释、减刑、监外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以假释为主,减刑和监外执行为辅的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
- 张传伟
- 关键词:减刑假释监外执行
- 从刑讯逼供看刑事赔偿制度之缺陷与制度重构被引量:1
- 2008年
- 我国国家赔偿法存在损害赔偿范围过于狭窄、赔偿标准实行抚慰性标准过低、追偿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我国应将刑讯逼供赔偿范围适度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应由抚慰性标准改变为补偿性标准。建立侦查羁押分离制度,完善刑讯逼供国家赔偿的追偿机制。
- 张传伟
- 关键词:刑讯逼供国家赔偿追偿
- 社区矫正机构“1+X”模式及其经济分析被引量:3
- 2009年
- 不同国家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立模式差异非常大。我国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学者和实务部门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众说纷纭。社区矫正机构"1+X"模式,即国家司法行政机构与"第三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职能与教育、矫正、帮助职能分工实施的矫正运作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具有可行性,且符合经济和效率原则。
- 张传伟
- 关键词:社区矫正第三部门
-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完善探析被引量:4
- 2011年
- 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存在着现实的矛盾和冲突。在国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漠的背景下,城市化进程加快、过度旅游开发、管理不当,都加剧了对文化遗产的破坏。我国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从文化遗产保护视角,应确立工程立项文化遗产评估先行程序,确立文物保护经费的政府责任,组建文化稽查警察队伍。从制裁破坏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的视角,应强化对破坏文化遗产行为负直接或领导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法人违法犯罪,在进行刑事、行政责任追究的同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严密破坏文化遗产犯罪的刑事法网。
- 张传伟
- 关键词: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法律责任
- 面向变速箱磨损状态评估的灰靶模型优化被引量:2
- 2019年
- 为实现变速箱磨损状态的有效评估,提出一种灰靶模型的优化方法。传统灰靶模型中分辨系数的大小通常根据人为经验确定,缺少客观性,这将直接影响模型的分辨能力。该方法结合推土机变速箱磨损实例,提取铁谱分析和光谱分析双因素参数,构建适用于变速箱磨损状态评估的灰靶模型;然后基于非线性方式改进的粒子群算法对模型的分辨系数进行优化,得到优化后的灰靶模型。最后,通过与传统灰靶模型实例进行对比分析,验证了该优化方法对实现变速箱磨损状态评估的可靠性。
- 张珊珊李方义贾秀杰周丽蓉刘浩华张传伟孔琳
- 关键词:故障诊断
- 我国行刑社会化若干问题研究
- 本文从理论上界定了行刑社会化的含义、表现、价值,较为细致地观察国内外一些国家的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及实践探索经验,结合我国的对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对我国刚刚起步的行刑社会化现象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同时,建议我国现有的有关制度应...
- 张传伟
- 关键词:行刑社会化监禁刑非监禁刑刑罚
- 文献传递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探析
- 2011年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为贿赂型犯罪体系的科学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应从主体、行为表现方面对不同的受贿犯罪进行界分,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共犯。法律解释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影响力"和"关系密切人"的规定还存在缺陷,应进一步明确它们的范围和含义,扩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 张传伟张霞
- 关键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关系密切人法律适用